公共工程承建商共有兩份認可名冊,分別為:
認可承建商名冊所列的公司,已獲准承建公共工程中5大建築及土木工程類別的任何1類或多類。該5類工程為:"建築"、"海港工程"、"道路及渠務"、"地盤平整"及"水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所列的供應商/專門承造商,則獲准承接50個專門工程類別的任何1類或多類。
承建商必須符合既定的財務、技術及管理準則,才可獲准名列上述認可名冊,或保留名冊上的資格,以及獲批公共工程合約。
有關認可名冊的詳細資料以及申請名列名冊的辦法,分別載於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及申請成為公共工程承建商的辦法兩部分。
至於認可名冊的管理規則以及有關表現評核報告的程序,則載於承建商管理手冊-修訂版B。
自1995年4月,我們更推出公德地盤嘉許計劃,以表揚公共工程承建商在進行建造工程時,注重公德。
方便營商計劃的推出,務使發展商及認可人士現時可自行聘用認可承建商進行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工程:
2017臨時工程卓越大獎表揚建造業界專才於設計及進行臨時工程的卓越及安全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