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最新附有公眾設施的私人發展項目名單

地政總署和屋宇署已於今日(七月三十一日)公布根據土地契約和「撥出私有地方供公眾使用的契約」(公用契約)而須在私人發展項目提供及管理公眾設施的最新名單。這些公眾設施包括休憩空間、行人通道和行人道、行人天橋和停車場等。

去年十二月公布的名單包括了在一九八七年或之後落成的私人發展項目,而今次在地政總署最新的名單中,包括新增了一百四十三個須根據地契提供公眾設施的私人發展項目,其中大部份均於一九八○年代早期落成。名單中此類私人發展項目的總數現達五百九十三個。屋宇署的名單則加入了三個新的發展項目,總數增至三百二十三個發展項目。

與上次安排一樣,地政總署亦同時提供另一份名單,列出在這些私人發展項目內的公眾休憩空間的資料供市民參閱。這次更新包括新增的九個須提供公眾休憩空間的私人發展項目,其中部份是於一九八○年代早期落成。這些私人發展項目分別位於北角、深水、屯門、沙田、葵涌和東涌。加入了這些更新的項目後,現時全港共有五十二個私人發展項目,須根據地契提供共五十六個公眾休憩空間。各項目均備有位置圖和相片。

公眾可於發展局(https://www.devb.gov.hk/)、地政總署(www.landsd.gov.hk)和屋宇署(www.bd.gov.hk)的網頁,查閱這些名單。

發展局發言人說:「這次是自二○○八年三月以來,第四次發放附有公眾設施的私人發展項目的資料。我們已投入大量資源,盡力整理這些名單。我們發放這些資料,旨在提高透明度,讓公眾人士能得悉並享用有關公眾設施。」

在發放第四批資料後,地政總署和屋宇署會不時更新名單,並在私人發展項目獲發滿意紙(按地契要求提供公眾設施的個案)和入伙紙(按公用契約要求提供公眾設施的個案)之後,把新項目納入名單內。

與以往安排一樣,地政總署和屋宇署已去信相關的私人發展項目業權人、業主立案法團或管理公司,提醒他們在地契和公用契約下有關公眾設施的責任。兩個部門會跟進個別個案,以確保落實地契或公用契約的規定。

地政總署和屋宇署會繼續巡查這些公眾設施,確保業權人遵守有關規定,並跟進接獲的投訴。直至現在,兩個部門共接獲二百三十七宗查詢和五十二宗投訴,全部均獲迅速跟進。

公眾可致電名單上提供的分區地政處或屋宇署的聯絡電話,以獲得更多相關公眾設施的資料,或舉報任何違規使用的情況。



2009年7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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