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與傳媒答問全文

以下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今日(五月九日)就西灣河發展項目獨立調查小組報告在政府總部西座地下會見傳媒的答問全文(中文部分):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首先我要感謝獨立調查小組所作出的非常審慎及深入研究。我們接納調查小組就建築事務監督在西灣河發展項目之中,他行使酌情權的結論和所作出的建議。我們對調查小組因應這事件所提出的其他觀點,我們正展開跟進工作。跟進工作包括:第一,調查小組報告中提出的建議,部份其實已經落實,其中包括將公共交通總站計入樓面面積內;第二,調查小組建議政府研究在地契條文內加入最高樓面面積作為控制發展高度、體積和密度的其中一項措施。其實去年在政府帳目委員會上,我已表明我們會研究將來出售政府土地時,在地契上加入最高樓面面積條款的可能性。就此我們已經展開有關的工作;第三,報告書提及鼓勵環保及創新樓宇的政策。這個課題並不屬於調查小組的工作範圍之內,但我們仍然感謝調查小組在這方面的意見。在本年三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我已經向議員解釋過我們已經展開有關鼓勵環保及創新樓宇成效的檢討工作。現因應調查小組在這方面建議進行同樣的檢討,所以我們會擴大內部的工作小組,我們會加快我們的工作,務求希望在六至九個月內完成我們的工作。我們的檢討範圍包括有關鼓勵環保及創新樓宇措施的成效,該等措施對樓宇的高度、體積和密度的影響,以及應否在地契內加入最高樓面面積的限制。

記者:局長會否考慮給予屋宇署署長一些新的指引讓他行使酌情權?政府會否檢討屋宇署署長戴兩頂帽的機制?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獨立調查小組報告書已講得很清楚,屋宇署署長作為建築事務監督需要就收到的建議或請求時,他要獨立處理。在處理這些建議時,他是以建築事務監督的身份去做,在這方面他是受到現有法例和所有條文的規限。至於他行使酌情權方面,今次報告書已清楚說明,三人小組認為建築事務監督有一件事是做錯了,他們不同意他這樣處理,其他的他們覺得他在行使酌情權方面沒有問題的。既然如此,我們覺得制度是沒有大的疏漏地方,所以在這方面我們不會進行改例,至於在行使酌情權方面,或者我們會就著今次得到的教訓,我們會適當地修改指引。

記者:政府在接納這個報告的時候,有多大程度考慮到PAC(政府帳目委員會)和審計署署長的報告?因為兩者的結論之說法是南轅北轍。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們沒有考慮(政府帳目委員會和審計署署長的報告)。因為這是一個獨立的委員會,由行政長官委任,所以它所做的事完全取捨於我們給它的職權範圍內,它不會超越其範圍。雖然它有作出一些建議是超乎其範圍,那些我剛才已講過。但有關於其職權範圍內的事,與帳目委員會所做的工作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是完全不同的事。所以在考慮這個報告時,我們不會考慮其他因素。

記者:你覺得今次的報告是否為梁(展文)先生平反了?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們不是為誰平反。公眾是有一個疑問,究竟建築事務監督當時行使酌情權時是否正當行使其酌情權。所以我們委任這個獨立調查小組,今次我們是委任了三位大家都公認有公信力的,大家都同意他們在這方面是有認識的,同時我們亦見到他們做了大量的工作,他們接見了很多人,聽了很多意見,記錄了很多不同的證供,今次這份報告書相當厚,內容很詳細,每個結論都附有很詳細的解釋為何他們有這個看法,解釋為何有這個結論,所以大家都看得很清楚。故此在這個情況下,我們同意他作出這個結論背後的理由,尤其是關乎建築事務監督行使其酌情權方面,其中一個(決定)是做錯了,其他三個(決定)是對的。

記者:近期有不少地產商說,政府自從嘉亨灣事件之後審批圖則進度比較緩慢。出了調查報告後,未來審批圖則會否加快?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很高興你問這個問題,讓我有機會在這裡解釋。其實嘉亨灣事件到現在有多久,這是去年十一月的事。如果說我們去年十一月至現時已經積壓了許多(申請),完全不是,根本沒有這事。我們一向程序是就這些事,盡量加快處理。當然有許多地產商,在補地價的討價還價之中,希望政府能夠平些賣給他。你可以看到,昨日有地產商說他賺少了,指政府出價太高,他賺少了,他仍是賺的。所以他說營商環境不好,我想大家要有定論,這不是快或慢,我們程序的問題。

記者:獨立調查報告與較早前帳委會和審計署報告的結論很不同,你們說接納今次的獨立調查報告,是否說審計署或帳委會的建議,你們不會再跟進?今次報告出了後,是否不需要再跟進梁展文先生有任何紀律的程序調查?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這要分兩部份說。跟進帳目委員會作出的建議,我剛才說,我們已正在跟進,其實他們有些建議,我們已經實施。現時獨立調查小組作出相類似的建議,我剛才說,希望擴大我們現時內部的工作小組,看闊些。同時,我希望他們盡快完成工作,在六至九個月內完成工作。

記者:紀律程序方面,是否不需要再作跟進?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紀律程序方面要看公務員事務局,他們要看是否有證據。我深信他們會看這份報告,然後得出結論有無需要作出任何跟進。

(請同時參閱答問全文的英文部分。)

2006年5月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53分

相關連結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