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填海計劃展開新的法律訴訟表示失望

 

政府發言人今日(三月二十六日)表示,對於保護海港協會決定就高等法院有關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的裁決提出上訴表示失望。

保護海港協會今日宣布向上訴法院提交上訴通知書,反對夏正民法官在二零零四年三月九日駁回保護海港協會為反對政府有關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的決定所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

我們得悉保護海港協會今天發出新聞稿宣布決定提出上訴。對於新聞稿所載的有關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資料,我們必須作出澄清及回應。有關回應已逐一載於附件

保護海港協會原本計劃「越級」入稟終審法院,但政府在徵詢資深律師的意見後,決定不同意進行「越級」訴訟程序。

保護海港協會指政府蓄意企圖拒絕同意他們進行「越級」訴訟程序,政府發言人解釋:「直接入稟終審法院的申請必須符合《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27C條的嚴格準則。我們已徵詢律政司及資深律師的意見,他們均認為保護海港協會的申請不符合直接入稟終審法院的準則。」

發言人指出:「我們應該注意,申請必須得到原訟法庭及終審法院上訴委員會的批准。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我們必須審慎考慮有關申請。有鑑於此,我們不能同意這項「越級」訴訟程序的申請。」

政府在三月九日決定全面恢復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發言人指工務部門現正就工程時間表的細節與承建商進行密切磋商。部分曾暫停的海事工程已在三月九日起復工,預期有關工程會在二零零四年四月初至四月中全面復工。

發言人說:「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已納入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內,是按適當程序獲批准並由公帑支付的工程項目。此外,法庭最近就兩宗有關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的案件所作的裁決均判政府勝訴。考慮到法庭的裁決、工程的緊急程度、公眾利益,以及第三者的權利,政府認為並無有效的理據延遲工程。」政府發言人進一步補充,政府在過去數個月收到多份意見,支持盡早落成必要的道路,以解決中區及灣仔一帶預期會出現的交通擠塞問題。

「政府認同大眾的期望,並承諾致力保護及保存維港。政府亦一再重申,除了中環及灣仔填海計劃尚餘部分及東南九龍的建議外,維港內將不會再進行填海。

政府發言人說:「市民已經清楚表達了對維港的期望,並願意積極參與,使期望得以實現。在三月九日,我們宣布會在短期內成立共建維港委員會,與市民攜手共建一個交通暢達和朝氣蓬勃的海傍,供大眾消閒玩樂。」

自政府宣布成立共建維港委員會後,獲得各界關注人士積極回應。政府現正與各個團體包括保護海港協會討論,以確保委員會能具廣泛代表性。

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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