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題:工務工程項目對建造業人手的需求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五日)立法會會議上胡志偉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評論指出,現時政府陸續進行各項大型基建項目,又盡力興建更多公營房屋,引致建造業人手短缺,而各工務工程項目的費用亦因而上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內完成而工程費用為10億元或以上的各項工務工程項目的下述資料:(i)項目名稱、(ii)工程費用、(iii)施工高峰時期分別聘用的建造業工人及專業人員的數目,以及(iv)完工日期(按下表列出);

(i)  (ii)  (iii)  (iv)
───     ────     ─────    ────


(二)現時施工中而工程費用為10億元或以上的各項工務工程項目的下述資料:(i)項目名稱、(ii)預計工程費用、(iii)預計施工高峰時期分別需聘用的建造業工人及專業人員的數目,以及(iv)預計完工日期(按下表列出);

(i)  (ii)  (iii)  (iv)
───     ────     ─────    ────


(三)是否知悉在過去3年,每年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及香港房屋協會進行的公營/資助房屋工程項目分別聘用的建造業工人總數,以及預計該兩類工程項目在未來兩年每年需分別聘用的建造業工人總數;

(四)是否知悉在過去3年,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進行的鐵路工程項目每年聘用的建造業工人總數,以及預計該類工程項目在未來兩年每年需聘用的建造業工人總數;

(五)過去3年,每年政府、房委會及港鐵公司進行的工程項目欠缺建造業工人的數目及詳情分別為何(按表格一列出);及

(六)有沒有進行長期追蹤研究,以了解建造業議會舉辦的訓練課程的學員在完成課程後的24個月內是否從事建造業,以及是否有意長期留在該行業工作;如有研究,詳情為何;如沒有,會否考慮進行有關研究?

答覆:

主席:

就胡志偉議員問題的六個部分,我現答覆如下:

(一)就過去3年完成,而工程費用為10億元或以上的各工務工程項目的名稱、工程費用、完工日期、施工高峰時期每日平均聘用的建造業工人數目等資料,見附表一。現時工務工程合約內,工務部門會要求承建商就主要職位聘請持有相關專業資格的人員,例如項目經理及地盤總管,而承建商亦會在工務工程的不同階段按需要聘請相關的專業人員。雖然我們沒有全面掌握各承建商所聘用的專業人員的數據,但工務部門就個別工務工程項目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時,有就為進行工程而開設的建造業專業/技術人員的職位數目作出估計,有關資料亦已列載於附表一。

(二)就現時施工中,而工程費用為10億元或以上的各工務工程項目的名稱、工程費用、預計完工日期、施工高峰時期需聘用建造業工人的數目等資料,見附表二。各工務部門沒有預計在施工高峰時期需聘用的專業人員數目,但工務部門就個別工務工程項目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時,有為進行工程而開設的就專業/技術人員的職位數目作出估計,有關資料亦已列載於附表二。

(三)根據運輸及房屋局轄下房屋署所提供的資料,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及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在過去3年的公營房屋項目所需聘用的建造業工人數目,及預計在未來兩年施工中的公營房屋項目所需聘用的建造業工人數目已列載於附件一。

(四)根據運輸及房屋局引述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的資料,港鐵公司在過去3年進行的鐵路工程項目所需聘用的建造業工人數目,及預計在未來兩年該類工程項目所需聘用的建造業工人數目已列載於附件二。

(五)根據運輸及房屋局引述港鐵公司的資料,鐵路工程項目在過去3年的建造業工人人手短缺數目已列載於附件三。

工務部門及房屋署並沒有過去3年相關工程的建造業工人人手短缺數目。

為掌握整體建造業人員的人力情況,自2013年開始,建造業議會(議會)就未來10年本港專業人員、工地監督人員、技術員及工人的供求情況進行評估。根據議會在2014年9月所公布最新的建造業工人人力預測報告,在2014年,建造業整體(包括公私營工程)仍需要增加近10 000名技術工人,當中已考慮預計的工程量、在職工人數目及年齡分佈、培訓、及其他相關因素。

至於個別工種的人手短缺情況,由於每個工種的人力需求是按當時的工程進度而定,而個別工程的進度又受多種不同因素影響,所以我們難以就個別工種的短期人手短缺作較準確的預測或評估。然而,議會於2014年年初成立短期勞動力供應專責小組(以下簡稱專責小組)(專責小組的成員包括香港建造商會、香港機電工程商聯會、香港建造業總工會、香港機電業工會聯合會、職工盟建築地盤職工總會、港鐵公司、房委會及發展局的代表)。考慮相關的人力研究(包括上述議會的人力供求評估)、調查及培訓計劃,經過充分討論後,專責小組現時識別了26個人手短缺工種。有關工種的名單,見附表三。

另外,自2013年年中開始,議會定期進行電話調查,收集註冊工人的數據並進行分析,以便更清楚了解註冊建造業工人的就業情況。根據議會在2014年年中進行的數據分析,建造業工人平均每周工作約5天,由於建造業工作屬體力勞動性質,因此,他們已被視為全職受僱,反映現時建造業人手緊張的情況。

(六)為了解培訓建造業工人的全日制課程畢業學員的留職概況,議會以電話訪問形式跟進學員畢業後12個月的就業概況。在2012年及2013年完成「成年人全日制短期課程」的學員(包括「強化建造業人力訓練計劃」及「常規性短期課程」)於畢業12個月後的留職率已列載於附件四。

根據議會過往調查所顯示,畢業學員繼續在業內工作的原因包括對薪酬滿意、感到行業前景明朗、受訓技能得以發揮、熟悉行業情況等。

附件:



2014年11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3時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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