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市地段第518號公開招標出售

一幅位於新界元朗元朗安寧路、大橋路與元朗安樂路交界元朗市地段第518號(地段)的用地已於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刊登憲報,開始公開招標出售,截標日期為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發展局發言人說:「財政司司長在2010至2011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宣布,會售賣這幅土地以增加中小型單位的供應。」

這項試驗計劃是在賣地章程內指定單位的最低數目及面積限制。該地段的面積約為12,340平方米。發展項目的單位總數不得少於960個,每單位實用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其中至少有800個單位,每單位實用面積介乎35平方米至40平方米之間;而至少160個單位,每單位實用面積為40平方米以上至60平方米。

除了單位的組合外,賣地章程亦反映了各項規劃參數及特點,確保在該地段內未來的發展將會提升該區建築環境的質素。

發言人補充說:「賣地章程內列明了非建築用地、地盤覆蓋率最高為60%、平台高度不超過主水平基準線上14.1米以及樓宇高度不超過主水平基準線上100米。這些規劃參數的目的在改善空氣流通尤其在地面水平,以及減低項目對景觀上的影響。此外,賣地章程內亦列明地盤綠化率不得少於30%,其中最少一半須為地面綠化,這有助改善生活環境及減輕熱島效應。另一方面,項目須提供不少於5,000平方米總樓面面積作商鋪用途,以促進地區的經濟活力和動力。這些要求都已考慮了元朗區議會提出的意見。」

發言人強調:「優質及可持續建築環境的新措施,例如對部分就環保和完善生活設施而給予的總樓面面積寬免設定10%的整體上限和提供地下停車場等,也已納入了賣地章程。」

賣地章程中列明了建築規約期。中標者須於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或以前完成不少於57,075平方米的總樓面面積。

地盤的中標價格必須不少於地政總署以投標截止日期所訂定反映該地段公開市場價值的底價。

發言人說:「政府在考慮日後賣地的安排時會參考這項試驗計劃所汲取的經驗。」

有關賣地章程在今天可供索閱,並已上載地政總署網頁(www.landsd.gov.hk)。

2010年12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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