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收回馬頭角和土瓜灣土地以進行市區更新

地政總署今日(十二月四日)宣布收回馬頭角北帝街/木廠街和土瓜灣浙江街/下鄉道的土地,以便市區重建局(市建局)進行兩項市區更新計劃。

該兩項計劃為市建局二○○七至○八年度業務計劃內的項目,其推行有助更新有關的舊區,以及改善區內居民的居住情況。

兩項計劃需要收回合共一百一十五個私人土地業權(其中五十四個位於馬頭角,六十一個位於土瓜灣)。有關土地均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並會於收地公告張貼日起計三個月後復歸政府所有,受影響私人土地業權的詳情今日刊憲。

合資格的住宅物業業權人除獲得法定補償外,還可按情況獲發特惠「自置居所津貼」或「補助津貼」。

合資格的住宅住戶可獲安置於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提供的單位,或可獲特惠現金津貼。合資格的商戶可選擇特惠津貼,代替因商業及相關損失而作出的法定補償申索。

受影響的業主及租客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有提出申索的權利。若未能透過協議解決,有關人士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仲裁。因提出申索而合理引致的專業人士服務費可獲政府發還。

收地工作完成後,政府會把該兩幅面積分別約七百七十六平方米及九百三十一平方米的土地批予市建局,在符合根據《城市規劃條例》所擬備的現存法定圖則規定下,該兩項計劃的土地將重建為住宅物業,物業低層則作零售業用途。

 

2009年12月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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