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在共建維港委員會的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為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出席共建維港委員會會議,介紹二○○九/一○年施政報告中發展局的工作,以下是她的開場發言:

很高興繼上次八月十七日後,我再次出席共建維港委員會。這是一個周年的行為。每年於特首的施政報告後,都會親自向有關委員會簡介施政報告中與發展局有關的工作,今次是我第三次出席共建維港委員會介紹這方面的工作。

今年在施政報告中有三個主要範疇,我認為三個範疇都與HEC有一定的關係,第一當然是美化維港,第二是保育中環,第三是善用工廠大廈資源。可能委員會未必察覺到為何善用香港的工廈與委員會的工作有關,但其實從維港兩岸地圖看可清楚見到,有幾個Vincent(吳永順)於專責小組中提出的行動區(action areas),有不少工業大廈存在,於油塘、觀塘一帶,沿海濱全是工業大廈,在觀塘的海濱道也全是工業大廈。所以透過今次的措施如果可以活化香港的工業大廈,可以為維港工作打開了很好的契機。這有兩方面,第一,今日如果那些工廈是半生不死,對該區的活化有很大影響,即使我們設立很好的海濱長廊;其實觀塘體現了這點,經共建維港委員會努力興建的二百米海濱長廊,將於今年底落成啟用,如果它的周邊都是一些沒有用或未有善用的工業大廈,單單透過這海濱長廊以達至有活力及市民可享用的海濱地方,是非常有限的。

第二方面是今次活化工廈中我們放在改裝的力度很重,而非重建。我們鼓勵工廈業主受到今次全新政策的幫助可以促成更多全面改裝的工廈,這可以減少我們的擔心,我們擔心沿海海濱地方重建的過程有很多高樓大廈,這並非與我們的海港規劃原則完全吻合。這於觀塘區亦是很明顯的,因為觀塘區已透過重建改變了工廈是很高的,不過它們現時比較接近內陸,比較近地鐵站。你可以想像一下,我們本來有個投影片可看到一些圖片,如果連海濱的觀塘工廈都變成內陸工廈的重建規模,其實要達至維港的願景便有一定困難。所以這活化工廈的工作我覺得對於共建維港委員會都應該是一個好消息,透過釋放工業大廈從而為美化維港、強化可暢達性提供一個新契機。

當然於維港美化的工作中,今年不是行政長官第一年有提出看法,這已是第二年,所以在美化維港,今年施政報告一方面是交代過去一年的工作,包括成立了Alice(張恩瑋)現時負責的海港組,亦包括我們已收到共建維港委員會Vincent(吳永順)的專責小組提議的22個行動區內的長、中、短期的美化及加強維港活力的建議。行政長官亦說得很清楚發展局會努力統籌相關的政策局及部門,逐步落實這一系列的建議,但我都希望委員會諒解這工作不能急就章,所以我們採取逐步進行這麼大的工作(gradually,this is no quick fix),特別於這簡單的說話裡,行政長官當然是按我的建議,亦再次充分肯定了這委員會的工作,所以內裡亦再次提到共建維港委員會,亦肯定了另一個很重要於海濱工作的團體,海港商界論壇-Harbour Business Forum。我得到的回應是海港商界論壇的主席及成員對此都感到欣慰,經過多年努力,做了很多研究,特區政府是認同及會慢慢落實執行這些建議。

我作為發展局局長主理維港美化工作,希望下一年度的施政報告能夠再接再勵,於美化維港中有一些可以向市民公布或匯報。今年我們趕不及談管理模式,因為大家記得在八月十七日的時候,其中一個要延長這委員會六個月的理由,就是要給它更多時間完成這工作,所以亦趕不及於施政報告中透過行政長官的說法來說明究竟未來體制上或管理上有什麼新做法。

我想重點談保育中環,我深信在坐每一位對於保育中環都有不同的看法,但大體上自施政報告公布以來,意見及看法都很正面。當然有些人會關注我們落實執行時是否做得到,或於細節上如何可以保證到公眾享用,但大體上是相當正面及積極,我們都深受鼓舞。特別於保育中環裡的海濱項目,它不完全是文物保育,但我們仍然認為是一項保育項目,是休憩空間或海濱用地的保育工作。

關於上一次會議就Greg(黃澤恩博士)提出的專責小組的建議,其中一個unbridged view,有兩個意見我當時不能完全接納的,一個是皇后碼頭的重置,亦說得很清楚皇后碼頭的重置是按大多數的公眾意見,重置於海邊;而第二個是關於一、二號用地,委員會一致的意見是希望減低發展的密度及高度,亦很務實提出把減少了的商業樓面面積轉到五號用地,令我們中環的心臟地帶可以慢慢向東移,與灣仔北形成一體。當時我表示會很認真考慮這建議,而能夠給我空間認真考慮亦是因為建議的內容是務實、平衡的,不是一個無建設性的建議,總之不能興建,所以給我空間可以於政府內部作深入討論,從而得出今日行政長官公布的建議,就是我們全盤接受共建維港委員會專責小組的報告,把一號、二號用地發展密度及高度大幅降低,甚至不會以一個作出售商業用地的模式來發展這一片臨海的用地,然後把減少了的樓面面積轉到五號用地,我希望我今日的匯報會得到各位委員支持。

但這意見公布了之後,我亦聽到另外一些意見,所以今日主席容許我就這方面作澄清。有團體認為一號、二號用地減低密度是歡迎的,但五號用地轉回商業發展便有意見。第一我想指出五號用地從來都是會發展的用地,它不是一個公共空間,有人以為是興建與不興建的分別,現時不是興建與不興建的分別,五號用地無論於分區計劃大綱圖或於新海濱設計數期的諮詢中,都是可發展的用地,不過發展的用途是GIC,即政府、機構、社團用地,它一樣是可以建高樓,或一座高的政府大樓亦可,甚至於GIC分區計劃大綱圖的第一欄,可以作很多用途,賣作私家醫院亦可,是GIC容許的用途。而樓面面積與我們今日說用來補償一、二號用地損失的是一樣的,即五萬八千平方米,而高度八十米MPD(主水平基準以上)亦是一樣的,所以首先我澄清我們討論中的一號、二號用地轉移到五號用地,不是一個把五號用地由不起樓變做起樓的課題,而是將該處的樓面面積作什麼用途的問題。這個問題,不少團體,包括HKIP,Designing Hong Kong和在座的委員,其實是發表了很多意見,這些意見非常中肯,像我們現時考慮的一樣,認為既然CBD(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隨添馬艦的落成,已經向東移,這是一個頗理順的做法。另外,如果用於GIC,正如Paul Zimmerman所說,可能沒有那麼多生命力,因為星期五、六、日放假便水靜鵝飛,如果是作另外的用途,可能於活力方面會更加優勝,所以我們現正討論它應作甚麼用途的問題,而非它是否需要發展的問題。

第二是交通的問題,我們不是討論五號用地是否會增加交通流量,從而產生新的運輸問題的問題。於二○○五年,我們就整個中環新海濱的地區,已經做了交通運輸評估,當時的評估底線(baseline),樓面面積包括添馬艦、立法會大樓及紅十字會,共八十五萬九千平方米,以這個基線評估交通流量,得出的結果是可以的,是OK的。今日我們所有的建議組合後,加上現正興建的政府大樓這個已經確實的GFA,合共四十二萬七千,即是一半,如果八十多萬的樓面面積引伸出來的交通流量是可以應付,我看不到為何四十多萬不能應付,是應付有餘的,所以這個轉移不會帶來某些團體認為引致交通擠塞等一大串的理據。

第三,其實公眾有沒有損失呢?如果我們以一個較全面的看法,一號及二號用地由一個完全的商業用途,變為大體上是GIC的用途,雖然說到它將來會否有商舖及餐廳,它是會有的。因為這是按大家一向給我們的意見,希望它有活力及生氣,有這些與海濱有關的商業用途,但大體上的定位都是給公眾享用的,所以現時只是將本來五號用地的五萬八千平方米,轉為Commercial而釋放出來於一號及二號用地,不做Commercial遠遠大於五萬八千平方米,所以這條數我以為很容易會計得通,公眾一定是透過這方面去賺。

第四個原因我們已講了很多次,畢竟這是中環,畢竟這是我們的商業樞紐,我們不能完全抹煞香港對各式各類土地的訴求,包括甲級寫字樓的訴求。

另外我們看到五號用地的好處,便是connectivity(連接性),透過五號用地的商業發展,提供契機,將灣仔會展一帶連接至金鐘再上中環是優勝的,亦是同一個原因為何在過去一年我們與紅十字會積極探討,將它在夏愨道的總部搬遷,因為如大家看地圖,運輸署計劃了在那裏建行人通道連接灣仔,從而要使用現時紅十字在夏愨道大概三分之一的土地。與其如此,我們便順勢與紅十字會商討將整個紅十字會搬遷,大家也會好,紅十字會也好,我們也好。純粹在此角度,既然它搬遷了,那個三角地帶,連同我們打算搬走的水務署設施,可能也可以投放在整體土地運用的發展上。所以整套來說,我們認為是理順了土地用途,亦配合了在維港美化的工作,亦能給市民願景,不只是一塊一塊來談,而是有一個藍圖及願景。

更重要的,當然是我們全盤接受了共建維港委員會在一號、二號及五號用地的建議。在公布了五號用地的用途後得到的不同意見,我自己是有少少失望的,原因是今次我們積極回應了共建維港委員會、公民社會及社團給我們的意見,以減低一號、二號用地的發展密度,是很有意義,我覺得是很有意義的回應,不單是內容,即是建少一些樓宇,建矮一點的問題,而是過程。我們由去年四月做中環新海濱設計的公眾諮詢,原本在七月完成,現在做了超過一年。在這年裡,我們不斷尋求共識及磋商,透過Greg(黃澤恩博士)領導的專責小組,再次重做公眾論壇,希望可以找到最大的共識,找到最大的共通點,讓我們跟進。其中包括我們的同事受到一些挫折,我記得在二月二十八日(星期六)在這裏舉行了一整天會議,如我可以用,我的同事是feel humiliated,之後主席與另外數位亦致電給我,要我安撫我的同事,跟我說他們很「淒涼」,我亦作出了安撫。我安慰同事,說我們作為政府的一員,要有胸襟與量度去接受批評,我們也有看李教授的書,去聽意見,希望將我們的工作做到最好。有了這個前設,我們今次又在政府內部能爭取到這個看法。大家亦不會天真得認為這些如此重要的決定,是我一個人作為發展局局長可以作的決定。放棄了如此大的樓面面積,甲級寫字樓的土地收入,不可能是發展局局長一個人的決定,我們內部做的功夫不可以跟大家全盤交代,但大家可以感受到是不容易的,尤其對保育中環,及其他數個同樣相當重要的項目上政府的決定。所以我們希望今次可減少不必要的爭拗,讓我們有空間可以落實執行,因我相信全港市民最熱切希望看到的,是早日落實這數個項目,給他們一願景,他們希望可以享用到維港及其他保育中環內的項目。

最後主席我想匯報一些事情。由上一次開會到現在,在這兩個月,特別是這兩星期發生了一些事情,均對我們共建維港委員會的工作有一些啟示。第一,於十一月七日,應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轄下的海濱專責小組的要求,我們安排了一個上午的實地視察,大家可能發覺傳媒如報章有廣泛的報導。其實我們都不期望有這麼多人有興趣, 這次廣泛的報導,正凸顯了其實很多人很熱切希望做多些海濱美化工作,立法會議員和傳媒參觀了觀塘的二百米海濱長廊,都覺得二百米是好事的,不要輕輕放過這些可暫時預先做一些海濱美化工作。當日我們帶議員先後看過觀塘這二百米,和日後貨物起卸區搬遷後的長久海濱建設有多大的潛力,亦帶他們到魚涌,看怎樣將魚涌公園的海濱部分伸延,如何引入私人發展,讓那地方有更多活力和商機,跟著亦到西區,在臨海的副食品市場,看怎樣可將現在建築物和現有土地活化配合西區海濱的工作。

第二日亦有一間民間組織舉行了一年一度的海港日,對於民間和公民社會的努力,我們是歡迎的,是一個聚會讓多些市民凝聚他們對於美化維港、愛護維港的熱情。唯一我們感到關注的是那些宣傳單張,如果我們說香港買樓的資訊失實,那張宣傳單張亦非常失實,今日稍後我們會給大家看的是一張真實的資料,一張fact sheet,如果今日還認為政府會於維多利亞港填五、六百公頃的土地,這簡直低估了我們市民的智慧,市民根本不會容許政府再做這行為,如果今日還於宣傳單張中稱啟德機場是一個二百九十九公頃的填海,我想我的投標人士會向我投訴,因為我們正在招標做郵輪碼頭,要利用這些「水」,這些宣傳單張說到好像真的,根本有點不負責任。我明白宣傳是宣傳,但在這嚴肅的課題,宣傳要有些「譜」,所以今日是經歷這些事情後共建維港委員會首次開會,稍後會提交一個fact sheet,再說一次,究竟早期,說的是十年前,倡議或提議過的所謂填海,今日實際的情況是怎樣。我真的不希望以後再見到類似的宣傳單張,令到我們的市民覺得被人騙了,或者沒有一個制衡,這政府仍然會任意填維多利亞港。

第三樣事情是十一月九日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轄下的海濱專責小組開了一次會議,大體上歡迎我們就海濱的工作,就兩點他們表示希望我們可進一步解說,或和他們討論。其一是五號用地的發展,所謂規劃參數或對交通的影響,因當天我們沒有這個機會說到這麼深入。另一個關於一二號用地的管理模式,一個公私營合作的管理模式,怎樣可以保証公眾享用的部分不會受到不利影響。這課題我們正積極探討中,希望可以稍後透過這委員會來作討論,讓我們進行邀請建議書的工作。

最後我想說今年施政報告的英文標題是Breaking New Ground Together,中文叫群策創新天。對我來說,這些New Ground不是很緊要,但Togetherness很重要,我希望在往後的日子,和共建維港委員會和各個對城市設計、海濱關心的團體,能夠攜手做好我們的工作,多謝主席。



2009年11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2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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