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新界東北新發展區

以下為今日(一月七日)立法會會議上梁國雄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接獲粉嶺馬屎埔村居民投訴,指在政府展開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時,有發展商知悉此發展計劃將考慮與私營機構合夥推行後,即收購區內土地。由於收地由私人發展商進行,受影響的居民(大部分為長者)只能自行申請公共租住屋鸷(公屋)單位。現時仍有20多戶的居民未獲編配公屋單位,另有一些居民獲編配的單位則位於遠離現居的陌生社區(如屯門及天水圍等地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安排受上述發展計劃影響的居民原區安置於公屋單位;若否,原因為何;


(二)將受上述發展計劃影響的居民的數目,當中分別有多少個住所在政府及私人土地的範圍內;


(三)會否把受影響的居民的安置需要納入上述發展計劃的研究內;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會否檢討適用於受私人發展商收地(尤其是涉及公私營機構合作的發展計劃)影響的居民的安置政策;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首先,我必須指出,梁國雄議員的問題中提及的「私人發展商收地」與政府「收回私人土地」作公共用途在性質上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


任何土地業權人都可以按照地契、《城市規劃條例》、《建築物條例》及其他有關法例的規定發展其土地。梁議員的問題中所指的「私人發展商收地」,關乎業權人與其租戶之間的私人協議,政府並不參與其中,亦不宜干涉。


當局現正就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計劃進行研究,現時並未啟動任何收回私人土地作公共用途的程序。政府在落實新發展區計劃時將無可避免地需要收回一些私人土地,當局將會按一向的做法就當時有關的法例和政策,妥善賠償及安置受影響的合資格人士。


就問題的四個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現時,房屋署會為經地政總署確認需要清拆的寮屋居民進行安置工作,而此等清拆項目一般只涉及政府的清拆行動。該署會盡量在公屋資源許可的情況下為受政府清拆行動影響的居民安排原區安置。

 
至於受私人發展影響的人士,如合乎申請公屋的資格,可登記於公屋輪候冊上等候公屋編配。如有任何健康理由或社會因素支持其加快入住公屋,他們可考慮向社會福利署申請「體恤安置」。另外,公屋申請人如有個別特殊原因支持其入住某指定地區的公屋,而獲得有關部門(如社會福利署)或機構(如醫院管理局)的推薦,房屋署亦會在公屋資源許可的情況下盡量安排。已登記於公屋輪候冊的合資格人士,亦可透過參加每年舉辦的「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按自己的選擇,提前獲配公屋單位。


(二)及(三)土木工程拓展署聯同規劃署已委聘顧問進行「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為古洞北、粉嶺北及坪輋/打鼓嶺新發展區制訂規劃及發展綱領。現階段尚未有任何發展方案,亦未有因受發展影響而需遷拆的居民確實數目。我們在二○○九年中制訂新發展區的初步發展大綱圖時,將會作詳細的調查,統計受影響居民的數目和有關的土地資料。按現時的時間表,整項研究預計在二○一一年中完成,相關的建造工程最快可在二○一四年開展。


新發展區的工程無可避免會涉及收地及清拆工作。我們會小心處理有關的問題,如賠償及安置受影響的居民。發展局和相關的政府部門將會進一步探討土地收回、補償及安置的安排。我們亦會小心考慮公眾就有關事宜提出的意見。


(四)正如我在前言指出,政府不會參與或干涉私人發展商的收購土地活動,因此我們並不認為有需要訂定受私人發展商收地影響的居民的安置政策。然而,受到私人收購活動影響的居民若有特殊的房屋或其他社會服務需求,政府部門會按當時相關的政策考慮和處理。



2009年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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