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一題:協助受政府項目影響的土地持份者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賢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漁農業界人士反映,近年政府在新界進行大規模的土地規劃及發展工程,影響不少土地持份者,但政府對受影響業務經營者所作出的補償未能反映實際情況,而該等經營者也難以利用補償金額復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向受政府收地及/或清拆項目影響的農戶就以下農地及棕地上的硬件設施所發放的補償金額:農用構築物、池塘、水井、圍欄、灌溉管道/水溝、圍牆、閘門、土牆、倉庫,以及其他附於土地上的小型設施;政府有否研究有關補償金額是否足夠農戶於復耕時重建有關硬件設施;

(二)鑑於有意見認為,現時受政府收地及/或清拆項目影響的農戶所獲得的相關補償金額,與其復業所需的金額相差過大,令該等農戶難以復業,政府會否制訂政策措施,容許有計劃復業的該等農戶可得到額外的政府援助金或免息貸款,以恢復農業生產,包括建立多層式農場和都市農莊,以及發展環保型塘魚養殖業等;

(三)鑑於政府早前公布最快於二○二四年收回新田一帶土地發展「新田科技城」,但據悉部分受影響人士的土地租約期或未屆滿,或所經營的業務仍未進入回本周期,政府如何解決因加快收地發展步伐而衍生的問題,並對受影響人士作出支援;及

(四)鑑於政府於本年五月十七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會因應新發展區的發展項目進度,在適當時候考慮設立專責社區聯絡服務隊(服務隊),以照顧受影響人士的需要,政府會否考慮與熟悉有關土地作業方式的團隊合作設立專責服務隊(而非單由社工主導),以重點關注受影響持份者在發展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讓發展項目達致共贏?

答覆:

主席:

當政府為發展項目引用法定權力收回土地時,相關法例規定當局須向擁有合法權益的受影響人士支付法定補償。政府亦為各類受影響而符合特定資格準則的人士設立行政性質的特惠補償安排,作為法定補償的替代安排。

發展局十分理解為發展而徵收土地和進行清拆會影響現有業權人和用戶。因應近年加大力度收回土地進行發展,發展局先後檢視了寮屋住戶、商戶(包括棕地作業者和農戶等)、土地業權人等受影響人士的安置補償安排,並落實改善措施。

就農戶而言,政府於二○一九年提升了「從事耕種人士的騷擾津貼」以應付開耕成本及期間的收入損失,亦於過去兩年簡化興建農用構築物的監督要求,以及自去年八月起推出「一站式」服務,加快審批興建農用構築物申請,減省農戶申請人的成本。

​政府會繼續與業界保持溝通,盡力為農戶提供適切協助。

就何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受政府發展清拆影響的合資格農戶,可就硬件設施獲發以下一項或多項特惠津貼:

​(a)「符合規定的私人土地農場構築物特惠津貼」:旨在緩解農場構築物方面的損失,不同類別的農場構築物(例如豬舍、雞舍、農舍)設有不同標準津貼額(視乎農場構築物類別,由每平方米約1,380元至每平方米約3,020元不等),反映有關構築物的興建成本,按構築物的現況及面積計算;

(b)「農場雜項永久改善設施特惠津貼」:旨在緩解農場設施和固定裝置方面的損失,包括主要作農業用途的池塘、水井、圍欄、灌溉管道/水溝、圍牆、閘門、土牆和其他附於土地上的小型設施等,各項設施根據所屬物料及所需工程項目各有其標準津貼額,反映有關設施的建造物料及工程的成本,按所屬項目的現況及大小計算;及

(c)「農用機械及設施的特惠津貼」:旨在緩解農用機械及設施方面的損失,包括旋耕機、噴霧器、割草機、灌溉水泵及灌溉灑水器等。各項機械/設施根據功能及種類等均有其標準津貼額,以反映重置有關機械/設施的成本,並按所屬項目的現況及大小計算。

​上述特惠津貼有助有意復業的農戶應付重置有關設施的開支,但不論有關合資格農戶是否復業或重置,均可獲發有關特惠津貼。按照既定機制,特惠津貼額會定期(一般每年一次)參考建築成本、相關設施的市場價格、物價走勢等因素進行價格調整。因應業界表達的關注,發展局正與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檢視適用於飼養禽畜農戶的特惠津貼(包括上述(a)項),以確保貼合現況和有效協助受影響農戶,目標是在下一次定期調整前完成檢討。

(二)除了第一部分所述的特惠津貼外,現時政府亦為受發展清拆影響的合資格農戶額外提供以下的騷擾津貼,以協助農戶應付復業期間的相關開支:

​(a)從事耕作的合資格農戶可申領「從事耕種人士的騷擾津貼」,以應付到別處復業的開耕成本及期間的收入損失。政府於二○一九年優化了此項特惠津貼,更準確地反映農業活動的情況,其後繼續按年檢討及調整;及

(b)從事禽畜飼養的合資格農戶可申領「飼養豬隻和家禽的農民的特惠津貼」,以應付重置固定生產裝置的所需費用及籌備復業期間的收入損失。上文提到由發展局及漁護署正進行的檢討亦會檢視該特惠津貼。

為進一步向受政府發展項目影響的禽畜農場提供適切的支援,發展局、環境及生態局、漁護署和相關部門已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以制訂計劃提供不同範疇的協助,包括尋找土地以發展成多層式禽畜農場的重置安排,並就擬議選址諮詢業界持份者。政府將會為用地的基礎設施及平整工程進行可行性研究和規劃申請,以及諮詢地區人士,並負責進行這些工程。待工程完成後,用地將交付漁護署與業界跟進發展多層式禽畜農場的重置安排。

另外,為協助農戶申請興建農用構築物,政府已多次檢視相關程序及要求,並先後於二○二一及二○二二年落實簡化興建農用構築物的監督要求,容許不涉及複雜建築結構設計的個案申請人只須聘任一名建築承建商和一名T2職級的適任技術人員負責興建整幢建築物和確認結構安全,而無須再聘請多一名註冊專業工程師作監督,以及自二○二二年八月起推出由漁護署「一站式」處理興建農用構築物申請的優化安排,由該署協調各相關部門,並加強監督個案進度,以盡可能減低所需成本及縮短審批時間。

為向農民提供財政支援,漁護署設立了各項貸款基金,包括嘉道理農業輔助貸款基金、約瑟信託基金和蔬菜統營處貸款基金等。受影響合資格的農民可申請各項低息貸款,以作業務發展、營運資金及農業生產用途。

(三)政府正就新田科技城的土地用途建議進行為期兩個月的公眾參與活動。有關建議發展大綱圖覆蓋發展面積的工程擬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主要涵蓋新田科技城在新田公路╱粉嶺公路以北的創科用地、南面的一些住宅用地,以及有道路接駁的主要基建用地,預計由二○二四年年底起開始逐步收地。第二階段則涵蓋其餘區域,預計由二○二六年起開始逐步收地。地政總署會盡早主動接觸受影響人士,說明預計遷出日期及政府會提供的協助,以便受影響業務經營者及早籌謀。

(四)政府亦計劃就新田科技城發展聘請社區聯絡服務隊,擔任地區人士與政府之間的溝通橋樑,為受發展影響的人士提供有關資訊和協助,讓他們能更了解發展計劃和進度。

參考過去經驗,政府會檢視社區聯絡服務隊的服務合約條款,以及對承辦機構和服務人員的資格要求,以切合服務所需。我們感謝何議員提出的意見,並會在檢視過程中加以考慮。
 

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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