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題:把粉嶺高球場的舊場改為公眾高球場

以下是今日(七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田北辰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的答覆:
 
問題︰
 
據報,在近日城市規劃委員會關於粉嶺高爾夫球場(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發展的公聽會上,政府代表明確指出,政府目標在未來十年提供約300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而已覓得的土地可供興建約360 000個單位,較目標多約59 000個單位,當中包括原定於粉嶺高球場興建的約12 000個單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鑑於已覓得土地的建屋量高於目標,政府有否研究把粉嶺高球場的舊場改為公眾高球場,以惠及普羅市民;若沒有,原因為何,以及將來會否作出研究?
 
答覆:
 
主席:
 
就議員的提問,經徵詢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後,我回覆如下:
 
土地和房屋供應不足的問題,一直困擾本港。現時,公屋平均輪候時間仍然超過五年,所以政府必須全力以赴,不能掉以輕心。土地規劃和建造是一項周期長、存在若干不確定性的工作,其間可以基於技術評估、徵收土地的安置補償事宜、公眾意見、各方面的審批要求、施工難度等情況而出現變數。因此,只要條件許可,我們有需要規劃高於需求的供應量,提供緩衝空間,即使個別項目與原先計劃有落差,建屋量仍能達標。
 
雖然未來十年我們表示已覓得土地,提供約360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超越同一時期約301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的估算需求,但考慮剛才提及的因素,個別項目有可能未能如期或按原先估計的供應量實現,所以我們必須全力推進所有項目,不能輕言放棄任何一個。
 
使用粉嶺高爾夫球場的小部分用地興建公營房屋正是其中一個項目,因應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署長早前批准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環評報告)時施加了一些條件,規劃署上月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建議將擬議建屋發展用地暫時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以便土木工程拓展署與相關部門跟進環評報告的附帶條件,包括檢視房屋發展的布局設計、樓宇高度和發展密度;修改布局設計報告;擬備詳細景觀及視覺設計報告,再向環保署署長提交審批。
 
粉嶺高爾夫球場位於粉錦公路以東的32公頃土地屬短期租約用地,租約八月底屆滿後會於九月一日交回政府。儘管須為符合環評審批條件,我們要再檢視這32公頃當中北端約9.5公頃建屋用地的發展規模和布局,但相對大多其他發展項目均需徵用私人土地和清理現有土地使用者,有關建屋項目既然在政府土地上,不涉及清拆安置問題,在時間方面仍然有優勢,依然是我們未來十年的供應項目之一。
 
由九月一日起,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會接手管理這32公頃土地,當中大部分(約22公頃)將用作保育和靜態康樂用途,供市民享用,餘下預留作建屋的用地亦暫由康文署管理,康文署稍後會公布開放詳情。該32公頃土地只涉及粉嶺高爾夫球場「舊場」的第一至八號洞,基於上述用途,政府並無打算將該八個球洞用作公眾高爾夫球場。
 
至於粉嶺高爾夫球場「舊場」其實另外還有十個洞,面積約34公頃,連同「新場」和「伊甸場」兩個18洞球場,屬於該球場位於粉錦公路以西約140公頃土地。政府在二○一九年年初宣布接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報告時,已明確表示沒有計劃更改該140公頃土地的用途;有關立場至今沒有改變。
 
政府考慮了高爾夫球場的數目,認為現時並沒有迫切需要增設一個公眾高爾夫球場。事實上政府早前亦已就粉錦公路以西140公頃土地的私人遊樂場地契續期時加入條款,要求香港哥爾夫球會進一步對外開放粉嶺高爾夫球場的體育及康樂設施,讓更多公眾人士可以使用。
 

2023年7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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