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北部都會區

以下是今日(五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的書面答覆:
 
問題:
 
時任行政長官於《2021年施政報告》中提出發展北部都會區這一願景。發展區域涵蓋北區及元朗區兩個地方行政區,佔地面積約300平方公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有否為推行整個北部都會區發展計劃的開支作出估算;如有,詳情為何(包括涉及收回土地,以及發展基建、創科及交通網絡的開支);如否,原因為何;及
 
(二)就推行整個北部都會區發展計劃的融資方案為何?

答覆:

主席:

北部都會區由多個發展項目組成,包括正在施工的古洞北╱粉嶺北、洪水橋╱厦村及元朗南等新發展區,而新田科技城及新界北新市鎮,以至流浮山、尖鼻咀和白泥、文錦渡╱羅湖及馬草壟等擴區範圍正進行規劃研究,這些規劃研究預計二○二四年或之前大致完成,往後亦會進入詳細工程設計階段。北部都會區亦涉及多個交通基建項目,如港深西部鐵路、北環線主線和支線及北都公路等,以及保育生態的項目,相關研究已相繼展開。

經諮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後,現就問題的兩個部分綜合答覆如下:

由於北部都會區多個發展項目和交通基建設施仍在規劃研究階段,稍後亦需要就工程進行詳細設計、確定立項優次和分期施工安排,我們現階段未能就整個北部都會區發展計劃的開支作出估算。

北部都會區透過重新規劃和收回清理農地和棕地、鋪設基建等,改造新界北部。由於這些工作大多是政府行為,相關收地安置補償開支和工程費用,將繼續主要由政府承擔。與此同時,我們會深化公私營合作,透過「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讓土地業權人以原址換地方式在新發展區內進行住宅、商業和相關發展,借助市場力量提速提量之餘,亦有助政府管理發展項目的資金流。此外,在批出區內創科等產業用地時,我們會配合相關政策局的產業政策,考慮公開招標以外的撥地方式,例如直接將土地批給政策局認可的龍頭企業,由其一手包辦土地平整和上蓋發展工程。

至於交通基建,如沿用「鐵路加物業」模式以物業發展彌補新鐵路的資金差額,將有助減低政府開支。

以上是我們對北部都會區融資安排的當前看法。由於發展橫跨20年,我們會因應上述發展項目和交通基建設施的研究結果,以至政府財政和其他政策考慮、市場情況等,制定和不時檢視和調整相關融資安排。

最後,政府正籌備在今年成立「北部都會區統籌辦事處」(北都辦),就推展北部都會區計劃擔當整體倡導及統籌角色。北都辦將會與相關決策局╱部門緊密連繫,按序分階段發展北部都會區的各項工程計劃。政府會妥善管理支出的現金流,顧及公共財政的可持續性。財政司司長在二○二二/二三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宣布,從「未來基金」累積收益中,預留1,000億元成立專款,以加快推動北部都會區內的土地、房屋和交通基建項目的進程。政府現正探討專款的具體運作方式。
 

2023年5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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