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題:協助受發展項目影響的棕地作業經營者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易志明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的答覆:
 
問題:
 
隨着洪水橋/厦村、元朗南等發展區的工程展開,政府開始大規模收回區內的棕地。有意見指出,有相當部分的棕地作業,包括物流倉庫、露天倉貯及車輛維修,對支援物流業十分重要,若有關的棕地作業經營者無法覓得土地重置,最終會被迫結業,嚴重影響本港物流供應鏈的運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收回棕地及有關清拆工作的最新進展,包括已收回及尚待收回土地的面積,以及受影響的經營者按業務劃分的數目;過去一年,政府有否協助受影響的經營者覓地重置;如有,涉及土地的面積,以及有關經營者按業務劃分的數目;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據悉發展局會提供可使用土地清單,供受影響的棕地作業經營者參考,有關清單將於何時公布,以及發展局會否為該等經營者提供一站式服務,協助他們辦理土地申請手續;及
 
(三)當政府未能及時為受影響的棕地作業經營者提供重置土地或處所時,會否考慮延後有關收地工作,以避免物流供應鏈斷裂?
 
答覆:
 
代主席:

新界共約1 600公頃的棕地中,約六成(即約1 000公頃)因其位處在發展區內,或因為其露天運作模式和周圍環境及發展不協調等因素,而將陸續發展為高密度房屋及其他用途,以更善用珍貴的土地資源和提升效益。
 
就易議員的提問,我現在回覆如下:
 
(一)及(二)過去幾年,政府已先後為發展項目收回及清理約30公頃棕地,當中涉及約400個受影響的業務經營者,以行業類別計,他們的分布包括約120個屬倉庫、貯物或物流業,約110個為一般工場,約70個屬建造業相關,約40個為車輛維修及相關行業,其餘的包括回收業和泊車場等。我們預計由現時至二○二六年,即是向前看,政府將陸續在這段期間收回及清理200公頃棕地。
 
我們會根據政策為受政府發展清拆影響的業務經營者提供金錢補償。如他們同時為土地業權人,我們亦會提供收回土地業權的補償。就這方面,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支持下,我們於今年五月優化了業務經營者和土地業權人的特惠補償安排,包括放寬營運年期資格準則、取消露天場地經營可得的補償額上限,以及將土地補償額的級別由四級合併為兩級。
 
除了金錢補償外,發展局正採取以下措施,協助有意繼續經營的作業者-
 
(i)安排地政總署盡早主動接觸受影響作業者,說明更具體的遷出日期及政府提供協助的各個途徑,並根據經營者的意向,提供適切的協助;
 
(ii)發展局會加強督導和協調不同部門為覓地重置者提供規劃及地政諮詢服務,協助他們加快完成相關程序。對於需要協調的個案,由二○一九年七月至今年十一月底,我們協助了21個業務經營者就重置土地取得規劃許可,當中包括物流、汽車維修、製木廠及建造業等的經營者,共涉及約20.5公頃的遷置用地;我們亦批出17個在遷置土地上興建構築物的豁免書;
 
(iii)加強整理及提供參考資料,讓作業者知悉那些屬於較大機會可容納棕地作業的地帶。我們的目標是在明年第一季提供有關資料。如受影響作業者有意考慮這些土地,我們會協調相關部門根據我剛才所講的方向提供協助;
 
(iv)物色更多合適的政府土地,專門讓受影響的棕地作業者參與短期租約的投標。由二○二○年十二月至今年十一月,我們先後批出了八幅共18 500平方米的用地;並正為另外三幅共約4 500平方米用地進行招標,用途為工業、露天存放、汽車修理工場和貨倉;及
 
(v)推動多層現代產業大樓的發展,並藉此機會要求發展該等大樓的企業把部分樓面交予政府。由政府主導把該部分的樓面在指定租期內,以相若棕地市場租金的水平租予受影響的棕地經營者,協助它們以更高效的用地方式營運並進行升級轉型。我們明年起會陸續為首批五幅位於洪水橋和元朗的土地進行招標。
 
(三)政府有必要繼續推進各項土地供應的項目,以提供社會需要的房屋及經濟用地。在實際的操作層面,我們會在工程計劃容許的情況下,盡量延後我們清理土地的日期,包括即使在土地復歸政府後,視乎工程時間表容許業務經營者繼續免租使用已經復歸政府的土地直至實際遷出的日期。在發放補償方面,發展局將會在精簡發展流程的法例修訂中,訂明日後政府只要按法定程序獲授權進行收地,就無需等待工程撥款,讓我們可以盡早開始土地業權復歸及發放補償的工作,改善現時一般來說業務經營者要在接近離場時才獲發放補償的做法。總括來說,我們會努力把以上以「金錢補償與協調服務並行」的政策方向及措施落到實處,我們亦會加強個案處理的力度,為經營者提供適切協助。
 

2022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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