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混凝土廠的營運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素蔚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問題:
 
  發展局局長於去年六月十六日舉行的立法會會議上回覆本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政府正研究在將軍澳第137區提供用地,用以重置油塘工業區的一間混凝土廠,並預計該混凝土廠最快可於二○二四年投入運作。本人得悉,當區居民對該計劃群起反對,並向政府提交過萬名居民聯署的信函表示反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研究的詳情及進展為何;
 
(二)鑑於第137區已規劃為房屋用途為主的新社區,加上大批將軍澳區居民關注上述混凝土廠對該區的環境、交通安全和空氣質素造成影響,發展局會否擴大上述研究的規模,為上述混凝土廠的選址作長遠規劃,包括遷入岩洞;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環境保護署執法人員多次發現位於油塘東源街22號的一間混凝土廠不當運作,該署於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發出通知,拒絕該混凝土廠的指明工序牌照續牌申請,但據悉該廠在提出上訴後仍繼續營運,該上訴個案的結果為何;政府會否針對違反指明工序牌照條款的個案修例及加強執法,以改善相關的發牌制度;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的建造工程廣泛使用混凝土,故持續和穩定的混凝土供應非常重要。由於混凝土材料混合後會在一段短時間內凝固,必須及時運送到各區工地,否則有可能影響混凝土成品的質量,因此混凝土廠選址有地域性考慮,現時本港多個區域均設有混凝土廠以應付其鄰近建造工程的需要。混凝土廠的運作需要領有由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出的指明工序牌照,以確保不會對附近的居民造成環境滋擾。目前油塘工業區內的混凝土廠正供應混凝土予東九龍及新界東地區的工地。近年,油塘已由過往的傳統工業區,逐步轉型為住宅及商業區,所以與該區仍然運作中的混凝土廠房帶來土地用途兼容性問題以及空氣污染和噪音等環境影響的關注。
 
  為配合東九龍和新界東的發展,該區有實際需要物色合適用地設置混凝土廠,政府已完成該混凝土廠選址的研究。就混凝土廠的選址,我們須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對混凝土有較大需求的地區、土地用途的兼容性、對環境及交通的影響,以及有否便利混凝土廠運作的有利條件,例如臨海用地可以提供水路運送製造混凝土的各種材料,從而減低對陸路交通的壓力。
 
  就問題的各部分,經諮詢環境局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及(二)研究結果建議於將軍澳第137區設置臨時混凝土廠,以提供持續及穩定的混凝土供應,支援東九龍和新界東的發展。該處位於將軍澳工業邨以南的臨海地區,可以提供水路運送製造混凝土的各種材料,從而減低陸路交通的壓力。現時土地主要是用作公眾填料的臨時儲存庫。我們現正籌備下一階段相關的法定程序。如一切順利,將會把用地以短期租約招標,為期七年,計及所需的程序及建造時間,我們預計臨時混凝土廠最快可於二○二四年投入運作,至二○二九年為止。
 
  擬議設於將軍澳第137區的混凝土廠屬臨時性質。長遠而言,我們會適時檢視該區適合用作混凝土廠的用地選址,以配合將軍澳第137區的長遠發展。
 
(三)由於位於東源街22號的混凝土廠未能就其續領指明工序牌照申請證明有能力提供、安裝及有效運行所需的措施,以防止污染物的排放及避免對附近居民構成滋擾,環保署於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已拒絕混凝土廠的續牌申請。混凝土廠其後於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向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成立的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指明工序)規例》,該混凝土廠仍可按原有牌照條款繼續運作,直至有關上訴獲得處理、撤回或放棄為止。由於上訴委員會於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已駁回有關上訴,因此該廠須隨即停止進行任何指明工序,包括混凝土生產及相關工序。環保署亦已要求該廠在60天內清理所有的水泥物料。
 
  針對一些曾違反牌照條款的指明工序的廠房,除增加巡查次數外,環保署亦會使用新科技如航拍機來加強監察,如發現有違反牌照條款或相關環境污染管制條例的情況,只要有足夠證據,環保署定必作出檢控。在審批有關牌照續期申請時,環保署會要求營運商實施比一般情況更嚴格的管制措施,以及施加特別條款,例如在混凝土廠內設置兩套獨立並同時運作的閉路電視監察系統,並需把影像傳送至環保署以加強監察,亦會要求混凝土車在尾槽加設防漏裝置等。除非申請人能確實證明有能力提供、安裝及有效運行所需的環保措施,並建立有效的監測及應變機制,否則環保署會拒絕續發牌照。現行的指明工序發牌制度及相關法例已賦予環保署所需權力,我們現時沒有計劃修改法例。環保署會繼續監察指明工序的運作情況,並會適時檢視成效。
 


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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