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八題:供港食水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國勳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與廣東省當局在二○一七年十二月簽訂的二○一八年至二○二○年東江水供港新協議沿用「統包總額」的方式計算水價,但雙方同意就日後的供水收費模式進行檢討。另外,據報珠江三角洲水資源配置工程(俗稱「西水東調」工程)已於上月動工並預計在二○二四年完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與內地當局就西江水作為香港後備水源的安排展開磋商;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供港東江水水質標準為國家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第II類水(即用作生活飲用水的地表水水質的最高標準),而二○一四年至二○一六年間供澳門的西江水水質標準為次一級的國家標準(即第III類水),政府有否就此作出研究及準備,以確保供港西江水水質符合最高標準;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東江水收費模式檢討的詳情、具體時間表及進展為何;鑑於民主建港協進聯盟建議改用混合收費模式,以期供水穩定及收費合理,政府有否評估西江水作為後備水源可否為供水提供更佳保證,以致混合收費模式的可行性增加;如有評估而結果如此,政府會否與廣東省當局商討採用混合收費模式?

答覆:

主席:

自二○○六年起本港與廣東省當局的東江水供水協議,均採用「統包總額」安排,確保本港有可靠及具彈性的東江水供應。由於本港的淡水來自本地的雨水和東江水兩個水源,在「統包總額」的安排下,我們可以因應本港當年的雨量按需要輸入東江水至供水協議訂明的年供水量上限,既可確保本港在百年一遇的旱情下仍有足夠的供水,在本港雨量較多的年分又可避免浪費東江水資源及節省相關運作成本。儘管如此,由於「統包總額」方式應用至今已超過十年,是適當時候檢討有關付款方式。為此,我們已在二○一七年八月與廣東省當局成立工作小組,就「統包總額」付款方式展開檢討工作。

另外,由於東江水資源利用率已非常接近開發上限,珠江三角洲水資源配置工程(俗稱「西水東調」工程)從西江水系引水至珠江三角洲東部地區(包括廣州南沙、深圳及東莞),以紓緩這些地區對東江水的需求。而有關工程將可同時為香港、番禺、順德等地區提供應急備用條件,進一步保障這些地區的供水穩定。

就劉議員提問的三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珠江三角洲水資源配置工程可為輸港東江水提供應急備用條件。由於工程剛動工,廣東省當局尚未確定具體的應急備用安排。我們會適時與廣東省水利廳跟進有關安排。

(二)珠江三角洲水資源配置工程在佛山市順德區的西江幹流鯉魚洲取水,與供應澳門的西江水取水口不同。根據我們了解,鯉魚洲取水口附近的水質達《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3838-2002)》所訂的第II類標準(即用作生活飲用水的地表水水質的最高國家標準),與供水協議訂明的東江水水質標準相同。

(三)我們與廣東省當局就檢討「統包總額」付款方式已成立工作小組,除檢討現行的「統包總額」付款方式外,檢討工作亦探討其他各種付款方式。由於檢討工作仍在進行,在現階段披露有關詳情為時尚早。然而,無論採取任何付款方式,我們必須確保有關方式不會影響本港的供水穩定。我們爭取檢討工作在二○二○年雙方磋商下一個供水協議前完成。 

2019年6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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