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今日(十月二十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想問問關於「樓宇更新大行動2.0」。在行動第一輪的時候,有些有立案法團或環境比較差的樓宇可能已經完成檢驗及修葺,2.0的成效會否沒有那麼好?另外,會否擔心助長圍標情況?
 
發展局局長︰如果樓宇本身已完成所需的維修,其實我們是鼓勵這種做法的,即如果有必須的維修,就不要等「樓宇更新大行動2.0」。但我不認為新一輪行動無效,因為需要是大的,我們接下來每年會做500幢大廈。
 
圍標方面,我們會要求每一座參與「樓宇更新大行動2.0」的大廈必須參加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的「招標妥」。我們認為「招標妥」是可以有效處理圍標問題的方法,一是因為它是電子招標平台,市建局會有一個承建商的名單(已在電子招標平台登記的承建商),如有新的工程,便會放上電子平台,透過電子平台便可入標,當中不會有人可以阻止他人入標,亦不會知道其他人入標,身分基本上是保密的。另一個重要元素是,市建局有獨立專家,按工程需要作獨立估價,這對法團或沒有參與法團的業主是相當有力的參考。
     
然而,並不是說完全依賴「招標妥」。「招標妥」應該會有效堵塞圍標問題,但還是要警醒的。不單是法團,業主亦要警醒。如看到不妥當的事情,特別是我們自己與市建局、民政事務局或與法團有聯絡的同事亦知道,如看到有不妥當的事情,應按事情性質聯絡相關機構,貪污行賄方面應聯絡廉政公署,黑社會恐嚇勒索方面便應聯絡警隊、反競爭行為方面則聯絡競委會(競爭事務委員會),這些都很清楚。同時,我要指出的是,不要太過杯弓蛇影,因為業主立案法團其實有其辛苦的地方,如果動輒得咎,做甚麼事情都要面對很大風險,則會導致另一情況,就是可能沒有人願意加入法團,因此應有合理平衡。我們相信,計劃落實後,着實會幫助到很多業主,而「招標妥」亦是相當有效的方法。
 
記者︰雖然價錢上有估算,但如何確保最終招標價錢和估算價錢相同?如果落差很大,會否有跟進行動?
 
發展局局長︰第一,價錢不需要一樣。獨立顧問估價時,會看同類工程所需的平均數,但個別法團或大廈對品質的要求不會相同,所以有時有相差是可以理解的。但透明度是重要的,當價錢出來後,如果發現銀碼相差很大的時候,我們過往亦留意到有情況是,如果價錢相差數倍,(大廈)是會退出(該次招標)。因為法團亦要面向業主,要解釋的,如本來估算是2,000萬,而希望簽的工程是6,000萬,那要解釋當中為何相差4,000萬,那其實不容易解釋。
 
另外,我們亦有相應制度。如果估算某個價錢,而大廈選取的工程價錢高很多,我們資助的上限是會根據估算的價錢計算,即業主自己需要支付更多錢,業主需要謹慎考慮這方面。我們相信這是有效的做法。另外,正如我剛才所說,因為「招標妥」去年剛剛開始,至今未有個案是參加計劃並完成所有工程。我們會一直留意並踏實檢討,如果發現計劃有漏洞,我們會作修補,但現時我不希望作猜測,需視乎事實情況。
 
記者:香港房地產協會建議加快土地用途轉換,建議成立新的獨立機構做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現在負責的工作。你怎麼看這個建議?是否有需要?
 
發展局局長:我從傳媒看到有關報道,但未收到具體建議,所以不適合詳細評論。我的初步回應是,如果要一個組織具備所有能力處理包括目前城規會、地政總署和環境保護署等部門或法定組織的工作,這未必是實際的。因為每個工作範疇都頗為專精,例如城規會處理規劃方面;地政總署負責土地行政工作,亦包括考慮補地價事宜,這些都需要相當的專業知識。是不是那麼容易就可以所謂一站式一個組織處理各方面複雜的問題?未必這麼容易。但詳情讓我細閱具體建議後再講。
 
記者:發展局副局長家族農地的跟進情況為何?
 
發展局局長:這方面其實我們講得清楚的。廖振新先生現時未曾擁有該農地。他的父親去世,以及今年他的母親過世後,遺產留給他們六兄弟姊妹。他並非遺產管理人,所以就農地上的事情他處理不到的。他的家人正與有關部門處理。這裏我想講兩點:第一,地政總署會公平公正處理有關事宜。其實廖先生從來沒有在地政總署處理該農地事宜上有任何角色和參與;第二,如果將來任何政府政策牽涉該農地,廖先生一定不能參與,我們有現成機制確保沒有利益衝突。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3時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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