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有關中區警署建築群修訂設計方案的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十月十一日)在中區警署建築群修訂設計方案新聞發布會的發言:

各位傳媒界朋友:

我今日很高興能在中區警署建築群的現場,與香港賽馬會主席施文信先生一起公布保育和活化中區警署建築群的修訂設計方案。

這屆政府於2007年9月制定了新的文物保育政策,我們承諾以適切及可持續的方式,因應實際情況對香港的歷史和文物建築及地點加以保護、保存和活化更新,讓我們這一代和子孫後代均可共享。在同年10月香港賽馬會經過與政府磋商後,公布保育和活化中區警署建築群的大型保育項目,為特區政府的新文物保育政策注入了心針。馬會配合政府的,其實不單只是文物保育政策,亦是本屆政府相當重視的公眾參與。因此,就這個大型項目,香港賽馬會進行了為期六個月的公眾參與和諮詢的工作,透過很多不同的途徑聽取市民和持份者的意見,亦在完成這個公眾諮詢後向行政會議匯報了公眾參與的結果。在2008年7月,我和當時馬會主席陳祖澤先生宣布政府決定和馬會手合作,但亦會就公眾發表的意見,對原設計方案作出一些修訂,以回應市民的意見。概括來說當時公眾的意見非常支持這項目,但亦就三方面發表了一些意見和表達了一些關注,包括當時原建議裏新建築物的高度和體積,第二是這項目會為周邊帶來的人流和車流,第三是我們如何彰顯這個如此寶貴的歷史建築物的歷史意義。馬會為這項目匯聚了一支卓越的專業團隊,包括來自英國的Purcell Miller Tritton保育建築事務所,來自瑞士的赫佐格和德默隆建築事務所,和本地卓越的許李嚴建築事務所有限公司,稍後這支團隊會分別和大家介紹修訂方案的重點。

簡單來說,我們在這新設計方案裏的兩個新建築物,包括奧卑利翼和亞畢諾翼,它們的體積、規模是非常適中的,高度大幅下降,由早前建築物的頂端,即在瞭望塔再上,超過主水平基準以上200米,現在下降至不超過主水平基準以上80米,這高度完全符合城市規劃委員會在今年年初獨立訂定有關這地盤的高度限制,亦是主水平基準以上80米,這訂定亦已納入了西營盤和上環分區計劃大綱草圖,透過建築師和設計師精心巧妙的設計,亦更進一步可保留原本不屬於法定古蹟的F倉,相信這亦會受到很多保育人士的歡迎。至於如何能改善這項目和周邊的通達性,和彰顯這建築群集警署、裁判司署和監獄於一身的歷史意義,稍後我們的專家團隊會和大家逐一介紹。

中區警署建築群位處中環的心臟地帶,經活化後將會提供現代視覺藝術及演藝場地和活動。這大型活化項目將會和區內其他歷史建築和旅遊點,例如「保育中環」的其他項目、藝穗會、文武廟、孫中山史蹟徑、蘭桂芳、蘇豪區和荷李活道一帶產生協同效應。荷李活道一帶向來富文化氣息,近年更進一步匯聚了大量藝廊和設計範疇的業務,形成獨特文化氛圍,再加上荷李活道已婚警察宿舍的活化項目快將推展,我們預期中區警署建築群日後將會成為這區內獨特的文化地標,同時亦能夠充分配合荷李活道一帶近年在文化藝術事業方面的蓬勃發展。

經過兩年多的不斷探索和改良,我很有信心,我們今日公布的修訂設計方案,會得到廣泛的公眾支持。所以下一步,是怎樣可以盡快落實這方案,讓香港的市民大眾享用。為了落實這項保育和活化中區警署建築群項目,政府計劃稍後和馬會慈善信託基金簽訂諒解備忘錄,訂明雙方在這項目推展及營運階段的合作模式。

馬會慈善信託基金將會設立一間專項公司以推展這項目,政府會將中區警署建築群租予馬會使用,收取象徵式租金,這做法與我們其他政府建築的活化工作,大體上是相同的。首段租約為期十年,如雙方同意續約,可續租十年。馬會慈善信託基金悉數承擔這活化項目的工程費用。於租約期內,基金將會全數承擔營運開支,直至中區警署建築群在營運及財政上能夠自給自足,當然最好有盈餘,馬會慈善信託基金亦同意把營運所得的盈餘投放於香港的文物保育工作。 在推展這項保育活化工作的過程中,馬會會按既定的法定程序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及交通影響評估。此外,由於涉及在建築群內興建新建築物,及更改一些建築的構件,這項目亦須得到城市規劃委員會的規劃許可才能進行,所以公眾仍有機會在這些法定程序中提出你們的意見。

相比於2007年我們初次公布這項目,保育和活化中區警署建築群現在有一個特別意義。它已不是一個單獨的保育項目,它是行政長官去年提出「保育中環」這藍圖中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在過去三年的籌備過程中,馬會及其顧問團隊投入大量工夫,令項目的設計更加完善。發展局與馬會合作無間,在過程中我們對文物保育工作,亦透過專家團隊加深了認識,可說是獲益良多。今後發展局會繼續和馬會緊密合作,務求盡快完成這個香港至今最大型的文物保育項目,讓香港的市民及來香港的遊客,能夠盡早在此享用注入了新生命的中區警署建築群,多謝大家。



2010年10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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