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在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的發言概要

以下為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七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的發言概要:

發展局的成立主要是執行行政長官競選宣言內的兩個重點,即加快基建以保持香港的持續繁榮,以及確保在發展、環保及文物保育之間取得平衡。我們未來五年的工作不單為香港的經濟發展作出貢獻,亦會創造更多職位及提升我們的生活質素。

發展局轄下有兩個分支(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管理的規劃地政科及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管理的工務科),九個主要部門(規劃署、地政總署、屋宇署、土地註冊處、建築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渠務署、機電工程署及水務署)及兩個相關部門(路政署為主要工務部門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古物古蹟辦事處協助發展局局長作為古物事務監督的職務)。發展局及轄下部門總公務員編制為約19,600名,營運開支為每年一百億元,此數額包括購買東江水的二十五億元,但並未計及兩個營運基金部門(機電工程營運基金及土地註冊處營運基金)的經費。

政府每年平均為基本工程計劃預留了約二百九十億,包括公共工程項目及資助工程項目。在二○○六/○七年度,基本工程計劃實際開支約二百一十七億元,比原先預計的開支輕微降低了百分之三點六。這個支出數字是過去十年最低的。問題不是由於工務部門開展工程不力或工作的效率不足,而是我們沒有足夠的落實工程項目可投放資金。

我對於在很短時間內改善這個情況並不樂觀。本年度(二○○七/○八)的預計開支是二百零四億。縱使我們能夠在今天落實工程項目,開支一般將在數年後才會出現。但隨主要項目如添馬艦政府總部、重建羅湖懲教所、擴建威爾斯親王醫院等進入建築期,我們預期本年度為建造業創造的職位將會較往年有較可觀的增長。

在二○○七/○八年度屋宇工程合共佔了總開支的百分之五十,餘下的百分之五十則是基本建設如港口、機場、公路、新市鎮及市區發展、水管及渠務。為加快發展,我們不單需要屋宇工程,而且需要更多策略性基本建設─這對拉動私營機構投資亦有極正面的作用。發展局的成立,把規劃、土地運用及工務部門組合在一起,將讓我們更有效促進這些策略性基建項目。

在今年五月,我們向各位議員簡介了數個加快推展基本工程項目的初步想法。我現正與工務科同事檢討這些建議,在適當的時候會向議員作進一步匯報。但我想率先與議員在兩個問題上分享我的看法。

首先,為增加相關政策局及各部門之間的協調,以及盡早解決一些項目涉及的基本問題,我打算親自就個別大型項目主持監察小組,啟德發展計劃將會是首個接受監察的大型發展。

第二,在我們完成檢討和改善我們的內部程序前,我看不到有非常強烈的理由將批准丁級工程項目授權上限(即當局可以按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授權批准而無需經財務委員會工務小組審批的小型工程項目)由1500萬元提高至3000萬元。然而,在議員的支持下,我希望在暑假休會後,當財務委員會復會時,向財委會建議隨通脹調高授權上限至2100萬元。這亦會惠及區議會檢討內於2008年1月於18區內推出由區議會進行的地區小工程。

最後,我想指出增加大型基建項目支出是一個民生議題。在現時整體失業率下降到百分之四點三時,建築業的失業率仍高企於百分之十點二。我們要創造更多職位,以吸引更多年青人晉身這行業以確保香港能持續受惠於高質素的勞動力。自建造業註冊計劃實施以來,約160,000名工人已成功註冊,符合我們的預計目標數字。我們打算在今年九月實施第一階段禁止未註冊工人在地盤工作。

我在七月十一日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文物保護小組委員會上已談及發展局在文物保護上的角色,我不打算在此重覆。

多謝各位。

2007年7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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