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本港現有四個石礦場,分別是安達臣道、石澳、南丫島、及藍地石礦場。所有這些石礦場都為建築行業生產石料製品。現有礦場每年平均生產碎石量為六百至九百萬公噸,約佔全港需求量的百分之五十。其餘的百分之五十則由內地輸入。

石礦場合約細則

安達臣道、石澳、及南丫島石礦場的熭運均受重整及美化合約的管制。這種合約有固定的合約期。在礦場採石的權利會隨合約期屆滿而消失。藍地礦場會受一份補充契約所管制。這份契約一樣會要求承建商在指定的期限內完成採石工程。

重整及美化石礦場合約基本是一份以美化為重點的大型地盤平整合約。合約是集設計、建造及賺取收入於一身。賺取收入是指承建商須向政府付款以取得合約內所賦予的權利,例如售賣或開採石礦場的石料、加工處理挖掘的石料作售賣用途等。承建商行使這些權利帶來的收入會用作支付合約內為政府進行的工程的成本。在某些情況下,承建商或會獲准進行其他工程,例如製造、貯存及出口石礦場的乳化漿。

安達臣道石礦場

安達臣道石礦場位於九龍半島大上托的西南面山脊,佔地86公頃。

重整及美化合約是在一九九七年簽署的。合約工作計劃將於二零一三年完成。承建商需要完成以下的工程項目﹕

(a) 重整石礦場內的斜坡,工程包括將斜坡主體中央削成每個高20米65度當中有7個台階(合共高200米)的石坡,將斜坡東西兩端削成每個高20米當中有3個台階的石坡,及建造一塊4 0公頃的平台;及
(b) 礦場坡面將會進行綠化,與周圍的自然環境融合。
安達臣道石礦場外貌
安達臣道石礦場外貌
擬建的重整地形
擬建的重整地形

石澳石礦場

石澳石礦場位於香港鶴咀半島西岸,佔地45公頃。

重整及美化合約是在一九九三年簽署的。合約工作計劃將於二零零五年完成。承建商需要完成以下的工程項目﹕

(a) 將石澳道重新定線及改善,縮短舊有的石澳道約660米長,及消除大風拗上的急灣﹔
(b) 改變礦場的面貌,與鶴咀半島的自然環境融合﹔
(c) 在礦場南面現存的懸崖上建造鷹巢﹔及
(d) 礦場坡面種植土生及非土生的樹木,藉以養育及庇護原屬於林木區的生物種。

南丫石礦場

南丫石礦場位南丫島索罟灣北部,佔地49公頃,及擁有1公里海岸線。

重整及美化合約是在一九九五年簽署的。合約工作計劃將於二零零二年完成。承建商需要完成以下的工程項目﹕

(a) 建立一個新的地形外貌,地形會由一系列向北伸展的寬闊緩坡平台組成,並與天然山坡融合﹔
(b) 建造一個約4公頃具有天然、非工程化的人工湖,人工湖的邊沿須可庇護蘆葦圃的生長﹔及
(c) 種植土生及非土生的植物,用以製造一個將來可自給自足、不用保養、而其生物種類與四週圍相似的環境。

藍地石礦場

藍地石礦場位於屯門新北鎮北面3公里的地方,佔地30﹒5公頃。承建商須在合約期內建造出已核准的最終地形,並在該地形上進行美化環境及種植工程。合約包括以下工程:

(a) 重整石礦場內的斜坡,工程包括斜坡將削成每個高15米60至70度當中9個台階的石坡,及建造一塊17公頃的平台﹔
(b) 在最終地形上植樹以鞏固地形,及與週圍的自然環境融合﹔
(c) 建立一個自給自足、並具有生物種類與週圍環境相似的生態系統﹔及
(d) 提供自然及安全的環境供日後土地發展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