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測量服務收費將會調整

政府今日(五月十八日)在憲報刊登《2018年土地測量(費用)(修訂)規例》,調整根據《土地測量條例》(第473章)所提供的服務收費。

將會調整收費的項目包括:
(一)查閱土地界線記錄;
(二)提供圖則副本;
(三)於土地測量監督處存放土地界線圖及相應的測量記錄圖;
(四)註冊為認可土地測量師;及
(五)認可土地測量師的註冊續期。

發展局發言人說:「根據『用者自付』的原則,政府的政策一般是把各項收費大致訂於足以收回提供服務全部成本的水平。政府在決定調整收費金額時,除考慮應收回全部成本,亦會參考其他相關事宜,例如調整收費後可增加的額外收入,以及實施收費調整所需的人力資源。」

「有關收費調整的增幅較溫和,部分收費只向認可測量師徵收,預計對民生或一般營商活動的影響輕微。」上次調整現行《土地測量(費用)規例》(第473章,附屬法例A)所訂的收費是二○一六年。

修訂規例將於五月二十三日提交立法會。如通過先訂立後審議的立法程序,新收費將於七月三十一日生效。

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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