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問題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立法會會議上陳恒鑌議員的提問和署理發展局局長馬紹祥的答覆:

問題:

有私人住宅樓宇的業主向本人反映,近年樓宇維修工程圍標的問題嚴重。他們指出,大部分業主缺乏維修工程方面的專業知識,因此難以判斷各項維修工程的投標價是否合理。此外,按法定命令進行樓宇維修工程的流程有漏洞,令圍標集團有機可乘。例如業主須聘請認可人士擔任工程顧問,負責統籌及監督維修工程,但該等人士可能與入標的工程公司有千絲萬縷的關係,獨立性成疑。此外,業主立案法團(下稱「法團」)成員亦不時受到個別業主質疑,有否公正地處理維修工程的招標工作,鄰里關係因此轉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政府接獲多少宗住宅大廈維修工程懷疑遭競投者圍標的舉報及投訴(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有多少宗個案查明屬實、所涉屋苑名稱為何,以及當局有否就該等個案提出檢控;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有市民批評政府沒有主動打擊圍標行為,而該等工作亦成效不彰,政府會否研究採取更有效的措施,打擊圍標行為;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有政黨建議政府改善涉及法定命令的樓宇維修工程的流程,成立獨立的監督機構,並由該機構委派認可人士擔任前期工程顧問,聯同獨立會計師負責招標事宜,然後再由法團一併委聘工程公司和監管工程的認可人士,以打擊圍標行為,當局會否接納該等建議;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非常重視樓宇維修工程中懷疑出現圍標的情況。圍標問題相當複雜,當中或牽涉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公司、維修工程顧問串謀少數業主操控大廈維修決定等問題,甚至有貪污和三合會的參與。政府各有關部門以及相關機構會緊密配合,多管齊下打擊和防範樓宇維修工程中出現圍標。

就問題的三部分,我綜合各有關政策局和部門提供的資料,回覆如下:

(一)根據民政事務總署自去年起進行的統計,該署於二○一四年共收到六宗業主指稱懷疑遭圍標的投訴個案,包括一宗來自油尖旺區、一宗來自九龍城區、兩宗來自荃灣區,以及兩宗來自沙田區的個案,而二○一五年一至十月間該署未有收到此類投訴。由於上述投訴只是由個別業主提出,而署方並無相關權力進行調查,因此相關投訴未能證實是否成立。如投訴疑涉及不正當手段,署方會建議業主向執法部門舉報。

執法方面,廉政公署由二○一一年至二○一五年九月接獲3 800多宗關於樓宇管理及維修的貪污投訴。同期,廉政公署就該方面的投訴個案共檢控121人,並有106人被定罪。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推行的「復安居計劃」,透過教育市民認識樓宇維修可能衍生的罪行,鼓勵他們積極提供情報。截至二○一五年十月,警方熱線共收到41宗舉報,當中28宗涉及工程圍標的問題,有關個案已交由相關單位或其他部門跟進。

為保障有關樓宇業主的權益,以及基於執法機關的保密理由,我們不會公開相關大廈的名稱及其他個案資料。

(二)至於第二部分問題,如我剛才提及,政府各有關部門以及相關機構會緊密配合,多管齊下加強打擊和防範樓宇維修工程中出現圍標的情況。

其中,民政事務總署透過其「大廈管理專業顧問服務計劃」,委聘物業管理公司,對舊樓業主,尤其是「三無大廈」提供支援,包括為目標大廈成立法團、申請維修資助,並協助開展工程和跟進投標。至今已協助159個法團申請維修資助開展工程。該署亦與三個專業學會由二○一四年四月起推行為期兩年的「『顧問易』大廈維修諮詢服務試驗計劃」,由專業人士為擬進行維修工程的法團,提供專業意見,協助法團選出合適工程顧問開展工程。至今共有73個法團符合計劃的申請資格,而民政事務總署已為72個法團安排與專家小組會面,並繼續為餘下的一個法團安排會面。

廉政公署會提供有效的防貪建議、注意事項清單和文件範本,供業主參考,並在各區舉辦研討會,講解有關樓宇維修的貪污舞弊風險及如何防止貪污舞弊情況發生。執法方面,廉政公署設有一個專責的常設小組,而鑑於圍標問題引起公眾的廣泛關注,該署更於今年四月成立專案小組,調查並偵破數宗互相關聯涉及大廈翻新工程合約的投訴。

此外,警方關注樓宇維修工程可能衍生的違法行為,會採取以情報為主導的執法行動,制止三合會或犯罪集團以非法手段透過樓宇維修工程圖利。警方亦透過「復安居計劃」,教育市民提防任何人以不法手段影響維修工程的招標及程序。警方會向大廈派發資料冊、海報及橫額,加強宣傳有關信息。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及香港房屋協會作為支援「樓宇更新大行動」的執行機構,自二○一三年起已實施新的招標安排,確保參與大行動的大廈的招標程序公平、公正及具競爭性。此外,現時由市建局推行的「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除提供財政支援外,亦會委聘獨立顧問為樓宇提供獨立第三者的專業意見及評估維修保養項目的市場價格,供業主參考。我們現正聯同市建局總結各支援計劃的經驗,研究推出措施,加強對一般樓宇業主的技術支援,以及降低樓宇維修工程中出現圍標的機會。我們會在適當時候再作公布。

此外,《競爭條例》將於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全面生效。為促進建築行業認識及遵從該競爭法,包括關於圍標的規定,建造業議會已制定《建築業競爭法的參考資料》以供業界參考。

(三)第三方面,對於成立獨立機構監管樓宇維修事宜的建議,涉及多方面的考慮。首先,我們認為業主有責任為其樓宇挑選適合的顧問,由獨立機構代業主委派認可人士擔任前期工程顧問並不適宜。

如我剛才所述,圍標往往牽涉不同方面的不當或違法行為。現時已有警方、廉政公署及競爭事務委員會處理有關的調查及執法工作,我們認為由它們按照相關法例賦予的權力處理有關事宜,較另設獨立機構處理更為直接有效,亦避免出現職能重疊等問題。再者,由於樓宇維修多涉及樓宇管理事宜,設立獨立機構亦難以介入業主之間就維修事宜的爭議或其他樓宇管理事宜。

另一方面,成立獨立機構無可避免會涉及行政開支。有關開支或需透過徵費由業界支付,而業界很可能會將費用轉嫁業主而令維修工程成本上升,這方面的影響我們需要小心考慮。

基於以上考慮,政府沒有計劃就樓宇維修事宜成立獨立監管機構。我們希望強調,維修保養私人樓宇,包括進行所需的招標和委聘顧問和承建商的工作,是業主的責任。要做好維修保養及避免圍標,有賴所有業主主動參與,積極監察法團、管理公司和維修工程顧問等的工作。

2015年11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6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