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署總水務化驗師在跟進食水含鉛量超標事件記者會開場發言(只有中文)(附短片)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邱誠武、房屋署署長應耀康、教育局常任秘書長黎陳芷娟、社會福利署署長葉文娟、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監測及流行病學處主任程卓端醫生、水務署總水務化驗師陳健民和醫院管理局質素及安全總監區結成醫生今日(八月二十七日)就跟進食水含鉛量超標事件舉行記者會。以下是陳健民在記者會上的開場發言全文:

我知道有些學校會抽取水樣本測試食水中的含鉛量,亦有些團體提出一些抽樣的方法。在此,我想與大家分享一些正確的抽樣程序。

抽取水樣本進行微量分析,如含鉛量測試,須符合嚴謹的抽樣程序。這個測試等同在四十個標準泳池中檢驗一滴水,所以抽樣程序至關重要。這個抽樣程序須由經過訓練的人員進行,令水質樣本有代表性和測試結果可靠。這裏我希望與大家分享幾點:

(一) 抽取樣本時,使用的抽樣樽須由實驗所提供並經過處理,千萬不要隨便使用膠樽抽取樣本;
(二) 水樣本最好由經常使用的冷水喉抽取,千萬不要由熱水喉抽取,因為由熱水喉抽取的水樣本沒有代表性;
(三) 如抽取水樣本的水喉已裝設濾水器或沙隔等裝置,則須先拆除裝置才抽取樣本,否則測試結果沒有代表性;
(四) 抽取樣本前應開盡水喉,沖洗喉管兩至五分鐘。如供水系統長時間沒有使用,特別是學校在長假期或暑假後,應沖洗更長時間才抽取樣本;
(五) 樣本抽取後須放進低溫冰箱,並盡快送至化驗室化驗;及
(六) 化驗水中的重金屬(包括含鉛量)須由認可化驗室以認可的測試方法進行,以確保水質分析結果可靠和有效。

綱上廣播:
跟進食水含鉛量超標事件記者會



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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