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公布兩幅住宅用地招標結果

地政總署今日(七月九日)公布兩幅住宅用地的招標結果。兩幅用地的批租期為五十年,地價總計為四十一億八千九百三十六萬八千零一十三元。

一幅位於新界元朗天水圍第112區的天水圍市地段第33號的土地,以二十二億二千一百零三萬九千八百六十四元批予國集有限公司(母公司: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另一幅位於新界元朗天水圍第115區的天水圍市地段第34號的土地,則以十九億六千八百三十二萬八千一百四十九元批予Pacific Gold Limited(母公司: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地政總署發言人說:「中央投標委員會已授權地政總署把該兩幅用地批予出價最高的投標者。」

除中標者外,其他投標者的名稱及其在括號內提供的母公司名稱(如有),按地段及公司名稱的字母順序臚列如下:

(甲)天水圍市地段第33號
(一)悅意有限公司(信和置業有限公司及永泰地產有限公司)
(二)祖利任有限公司(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
(三)家峰有限公司(Far East Consort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

(乙)天水圍市地段第34號
(一)暉龍發展有限公司(信和置業有限公司、嘉華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及永泰地產有限公司)
(二)源建有限公司(Far East Consort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三)成高發展有限公司(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

天水圍市地段第33號的地盤面積約為75,500平方米,指定作非工業(不包括倉庫、酒店、辦公室及加油站)用途。最低及最高的樓面面積分別為67,950平方米及113,250平方米,其中不超過5,660平方米的樓面面積可作非工業(不包括私人住宅、倉庫、酒店、辦公室、加油站及公眾停車場)用途。發展項目的住宅單位總數不得少於1,330個。

天水圍市地段第34號的地盤面積約為64,400平方米,指定作非工業(不包括倉庫、酒店、辦公室及加油站)用途。最低及最高的樓面面積分別為57,960平方米及96,600平方米,其中不超過4,830平方米的樓面面積可作非工業(不包括私人住宅、倉庫、酒店、辦公室及加油站)用途。發展項目的住宅單位總數不得少於1,140個。


2014年7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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