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題:香港棕地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廖長江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答覆︰

問題︰

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較早前發表的諮詢文件,提出未來十年建屋47萬個單位的目標。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其後向傳媒表示,該目標數量較現時政府承諾的多約七至十萬個,但目前未有足夠土地供興建房屋。另一方面,發展局局長於今年一月及四月在互聯網上發表的「局長隨筆」中提出開發「棕地」(即已荒廢或遭破壞的農地及工業用地),以應付住屋用地的需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目前是否備存全港棕地的地理數據,包括數量、土質、面積、類型、地區分布及所需復修工程的數據;若否,原因為何;有否計劃建立一個該等數據的全面資料庫;若有計劃,落實時間表為何;

(二)鑑於有報道指出,由於某些鄉郊地區土地的擁有人把農地作違規發展,例如停車場、貨櫃存放場、露天貯物場及廢物回收場等,以致棕地面積於過去十多年飆升,當局在過去五年發現該等違規發展的個案數目,以及有關人士被勸告後把土地復修還原舊貌的個案數目為何;及

(三)為減輕對填海造地或徵收鄉村土地的依賴,政府會否制訂優先發展棕地的土地供應政策,包括訂立專門的棕地管理政策,以及制訂優先活化和環境修復的土地策略等等;若會,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在政府多管齊下的土地供應策略之下,所有能增加土地供應的選項當局都會審慎考慮。我們會透過持續進行涉及各類不同用地的土地用途檢討,盡可能物色合適的土地作房屋或其他社會有需要的發展用途。

但面對土地供應緊張的情況,容易的選項不多,社會亦有必要作出艱難的選擇和取捨。當局正加緊各項正在進行的土地用途檢討,並已在全港各區物色到不少可考慮改作住宅用途的地塊。待有關研究完成並確定發展可行性後,我們會盡快諮詢區議會和相關持份者,將當中合適的用地改作房屋或其他社會有更逼切需要的用途。

就廖長江議員有關「棕地」的提問,我的回覆如下:

(一)一般而言,「棕地」涵蓋多種不同的土地用途,例如港口後勤用地、荒廢或已被破壞的農地、工業用途如工場、回收場,及露天貯物場等。現時「棕地」並沒有一個清晰統一的定義,當局亦無特別整合全港「棕地」的資料。然而,政府一直密切留意分布各地區,現時正作不同用途的「棕地」的使用情況。對於包括較多「棕地」而有發展潛力的地區,我們會透過全面的規劃及工程研究,檢視區內土地包括「棕地」的情況和發展的可能性。

(二)根據《城市規劃條例》(條例),規劃監督(即規劃署署長)可以在發展審批地區涵蓋的地方,對條例下的違例發展採取執管行動,包括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有關人士中止違例發展,及在有需要時向強制執行通知書收件人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要求把有關土地恢復原狀。過去五年(即二○○八至二○一二年),在發展審批地區所涵蓋的「農業」用途地帶上,根據條例要求中止違例發展的個案,及要求作出恢復原狀的個案數目分別為497宗及189宗。

(三)正如上述,利用「棕地」是其中一個土地供應選項。對於有發展潛力的地區,我們會透過全面的規劃及工程研究,檢視區內土地包括「棕地」是否適合進行發展,務求在環境、交通和基建皆可行的情況下,將合適的「棕地」改作其他合適用途。現正進行中的洪水橋新發展區的規劃及工程研究、元朗南房屋用地規劃及工程研究、缸瓦甫發展工程可行性研究,以及古洞南規劃及工程研究等,均是透過整體規劃以善用「棕地」及鄉郊土地的例子。計劃於明年初開展的「發展新界北部地區初步可行性研究」,亦會探討其餘在新界北部地區的「棕地」和鄉郊土地的發展潛力。

事實上,一些較具發展潛力的「棕地」和鄉郊土地,一般需要全面規劃和基建配套,解決交通、環境、水電供應、排污等制約,方可善用。此外,這些土地一般亦夾雜大量私人農地、村屋及寮屋等。發展時將涉及拆遷、收地和補償問題,亦一定程度上影響地區就業和經濟,需要有周詳規劃及和公眾商議。我們不可能單靠尋找零星四散的個別「棕地」地塊作發展之用,一來這些土地在基建、交通、環境及排污等方面未必可以符合發展要求,而單獨為這些個別地塊提供所需的基建配套又未必合乎規模經濟效益。

此外,發展「棕地」一般亦需要適當地整合露天貯物、港口後勤、甚至厭惡性工業設施等,並須配以合適的基礎設施、緩衝區及環境美化的設計、優化土地利用的布局,除更有效地利用土地資源外,更藉此修復被破壞的鄉郊環境。

然而,在發展「棕地」及其他鄉郊土地之餘,政府仍要繼續推行各項短、中及長期的土地供應措施,以配合香港的發展需要,為香港的未來未雨綢繆。不論是透過土地用途檢討,或將個別合適地塊改為住宅或其他發展用途,以增加短、中期的土地供應;以至推展各項較長遠的大型土地供應項目,包括開發新發展區、發展新市鎮、維港以外適度填海、岩洞和地下空間的發展等,均是挑戰重重,但我們必須繼續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和措施,方能滿足市民安居樂業,社會和經濟持續發展的需要,缺一不可。

多謝主席。


2013年1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9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