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見傳媒答問全文(二)(附短片)

行政長官:還有沒有「港人港地」的問題?

記者:想再問多一點,其實有沒有預計連同市建局、房協,「港人港地」即政府拿出來投標的土地,總共可以有多少個只供香港人購買的單位?

行政長官:在這個政策下,「港人港地」就是我們現時說的兩塊。在此之前,當然大家也知道,譬如我們賣居屋,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而房協較早前的喜雅苑的對象是香港居民,包括非永久居民等等。如果全部加起來,我現時手上有一個數字,但就這個「港人港地」的政策來說,這兩塊地是首兩塊來的。

記者:想問是否必須是個人身分,不可以是公司名義買?

行政長官:對,一定是個人身分,而他本人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

記者:CY,為甚麼在一星期前,你也不願意推行「港人港地」呢?一個星期後就決定推出呢?在手續上,如何確保買賣雙方都是港人呢?由哪個政府部門負責呢?其實在確認的時候,其實也會有點困難。你們如何確保沒有人走法律罅呢?其實也想問,故意離開、不去俄羅斯的時候,是否一定要回來處理「港人港地」?是否真的如此急需呢?

行政長官:三個問題,對嗎?一個是除了「港人港地」這新政策外,當然大家知道,我正在處理數件我也相當重視的事情。一個就是大家一會兒後會問到國民教育的問題,這事我也十分重視;一個就是「港人港地」。另外那些我們一有決定,便馬上又再通知大家。你的第一個問題,我的簡單答覆便是「成熟一項推一項」。上星期四,剛剛一個星期前,我宣布的十項政策措施,這個「港人港地」並不是十項之一,但我在公布之時、我在結尾之時,我有跟大家報告「港人港地」這個主張,我已經要求我們的地政部門和律政部門,馬上着手做草擬工作。在過去的一星期,這兩個部門的同事,確實是幾乎日以繼夜地去做,我十分感謝他們。到了昨日,我們有關部門和我都長時間開會。所以我們決定了之後,我們認為有需要,向大家第一時間宣布,所以今日安排大家來這兒。

發展局局長:至於香港永久居民的定義方面,我們得到的法律意見是,甚麼人是香港永久居民,在定義上是比較清晰的。日後執行的細節還在草擬中,我們有信心可以執行。

記者:由哪個政府部門負責?

發展局局長:現在由跨部門來做,因為牽涉地契,亦有律政部門。

行政長官:如果你是非永久居民的話,我相信你想買「港人港地」上興建的樓宇,我相信你的律師也不會建議你買。

記者:「夾份」買樓,如果一些是香港人,一些是非本地居民,如何處理呢?

行政長官:必須全部都是香港永久居民。

記者:會否細緻點是長命契 tenants in common,是否已經有定案?

行政長官:長命契是joint tenancy,長命契不一定要長命契,長命契是joint tenancy,如果兩個joint tenants,很多時是夫婦,夫婦兩人都需要是香港永久居民。

記者:CY,我想問怎樣評估「港人港地」政策推出後所面對司法覆核風險的問題?

行政長官:這個不存在司法覆核的問題,因為這是屬於private law,即是說政府賣地的地契有這樣的條款,地產商買,買賣雙方,政府與地產商之間是合約雙方。地產商興建好樓宇後賣給香港永久居民亦是合約雙方,大家本着合約條款來做事的。

發展局局長:當我們商量這政策時,法律意見認為我們現在的做法比較穩妥。

記者:想問一下,第一批「港人港地」的單位,應該預計在何時推出市場?第二,限制的年期有三十年這麼長,其實與居屋......

行政長官:這是需要說清楚,所以這部分時間大家都要問清楚,使我們可以答清楚。何時可以推出市場,是看地產商,因為香港一般是賣樓花的,看它何時推出。如果落成,何時可以入住呢?我們明年的第一季度,離開現時還有大概四、五個月的時間,一般建築樓宇現時是三年時間,大概三年半左右便可以入伙。至於它何時拿出來賣樓花,這要看地產商,看市場的情況。另外,限制方面要說清楚,這三十年並不是說三十年內不准賣,而是說在這三十年內,你完全可以賣,但是你賣的對象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三十年後你賣出去的時候,可以賣給非永久居民,清楚嗎?

記者:三十年是由賣地那刻開始計?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第一次發售開始。三十年是由第一次售賣開始計算。

行政長官:「港人港地」齊了。

記者:(有關德育及國民教育科)

行政長官:聽不到,對不起!

記者:(開展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委員會說現在可以商討‧‧‧‧‧‧

行政長官:(開展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委員會胡紅玉主席,她大約在三時做了一個新聞發布會,同時我知道她亦發了三封信,給在政府總部門前聚集的、三方面反對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朋友,正式地邀請他們與委員會,可能還包括其他就國民教育科有意見的朋友,大家一同開會,甚麼都可以商量。政府已同意胡紅玉主席的建議,意思就是說,我們大範圍地擴大這個委員會的職權,無論是就教材的訂定也好,或在哪方面的不足也好,甚至乎取消開展期,即三年後那個所謂「死線」也好,委員會和所有與會者,包括社會上反對國民教育科的朋友,都是可以商量的。我是十分重視社會上對這個問題,各個方面的朋友的建議和意見。我亦多次說過,我們會以寬鬆的態度來對話、討論和溝通。我再次懇請各個關注團體的成員、家長和同學,向委員會表達他們的疑慮,積極地、實事求是地通過委員會或與政府直接探討和解決這個科目各方面的問題。

當然我亦很關心絕食者的健康情況,我希望他們能夠保重身體。在此或者我也多說兩句關於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一些基本情況。這一科經過十年的醞釀,也經過了諮詢和辦公聽會的過程,是由上屆政府落實的。近期社會上有一種講法,就是政府是否想通過開展德育及國民教育科進行洗腦。事實上,我們多番重申,特區政府絕對沒有洗腦的意圖,事實上在香港這個高度開放的社會,亦不可能去洗腦的。在此我再重申,曾經有過一本手冊,就是《中國模式國情專題教學手冊》,和所有現在坊間有的教材,都不是政府編製的,政府的參考教材到現在還沒有編製出來,而這個參考教材只是參考教材,推出的時候還要胡紅玉主席負責的那個委員會,我們很希望反對國民教育科的朋友加入的那個委員會,是要他們去審議的。這個科目的教材與教學方法等等,均由學校自主制定的,我絕對相信教師們的專業判斷。

至於教育局的課程指引,我呼籲關心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朋友,包括反對的朋友,如果他們有少許時間,希望他們能自己看看這個指引的原文,我相信看過這個指引的朋友,都會同意政府並非、不想亦不會透過這個科目做任何洗腦。我再重申一句,政府抱着一個開明、開放的態度,希望能夠多聽各方面的意見,看看我們如何可以盡量採納,包括反對朋友對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意見。

記者:反對的朋友很清晰,堅持要撤回這個科目,其實委員會說是可以商討,究竟會否撤回這個科目?

行政長官:任何的問題都可以談,這個委員會的工作範圍,經過胡紅玉主席的建議擴大,現時我們沒有任何的限制給這個委員會,所以它有一個很廣闊的職權範圍,就剛才你提的撤回這個建議,委員會都可以向政府轉達的。

記者:為何不暫緩一下,讓委員會商討好後才去開展?

行政長官:我看在過去一、兩日,大家亦聽到社會上開始有一些撤回與不撤回之間提出的一些方案,譬如說,昨天教評會提出是否可以有一年的緩衝期、冷靜期等。所有這些都在委員會上可以談,政府亦很願意務實地聽各方面的意見。但我知道昨日這個建議,一年冷靜期的建議出來後,很快就給在政府總部大樓門前聚集的幾個團體否決了。我希望他們能夠重新考慮這個或者我相信陸續還會有民間其他人士、其他團體提出來的一些建議。

記者:如果委員會最後提出的意見是撤回,那麼政府是否......

行政長官:我們會慎重考慮。

記者:罷課如何處理?怎樣回應他們的訴求?

行政長官:當然,同學有他們自己的意見,有他們的選擇,但我看社會人士對罷課亦有一個清晰的看法。我希望無論是罷課又好,或是絕食也好,或是要求政府撤回國民教育科都好,他們的意見政府是聽到的。最重要的是甚麼呢,就是我們要知道,在撤回和不撤回之間,我們那個空間是有很多可能性去做事的。即使撤回,我們這個委員會亦願意去聽。在這個空間裏面,過去的一、兩日,已經有很多社會人士、民間團體都提出一些建議,我們十分歡迎這些建議。每逢有這些建議,我們都會仔細和開明地去聽。事實上,我們現在正在陸陸續續去約這些團體,即使是反對政府的國民教育科,聽一下他們的意見。如果這些團體它有建議給政府,怎樣去做的話,當然我們亦是十分歡迎的。

記者:佔領行動已經一星期,你有否考慮清場?

行政長官:就清場的問題,我不想給大家一個印象好像(有人)問了一個問題我便離開了,因為這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我再重申一次,在社會上,尤其是在反對國民教育科朋友的圈子當中,在他們之間的耳語當中或他們的通訊當中,經常提到何時警察會來「清場」?我上次出來時清楚說了,我今次再次清楚的向大家說一次。我已經向警察提出清晰的指示,警察在處理現場的秩序時要用最大最大的寬容及容忍度。重點說的一句是甚麼呢?我們絕對沒有任何的清場計劃。大家知道過去的個多星期,我們就有關的遊行、示威,以及在政府總部門前的集結行動,我們是給予最大最大的方便和支援。甚至有一晚,十二時下大驟雨時,我致電政府總部要求現場的同事送些雨具出去。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答問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2年9月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3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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