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談保育永利街(只有中文)

以下為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十二月十五日)就保育永利街與傳媒談話的內容:

各位傳媒朋友,今天我想向大家交代永利街保育項目的最新發展。先講一些歷史背景,永利街是屬於市建局士丹頓街/永利街重建項目,我們簡稱為H19的其中一個地盤。這個重建項目一共有三個地盤,地盤A、B及C。永利街是屬於地盤A,最初的重建構思是整條街拆卸重建。直至二○○八年年底,由於社會上對保育及保留地區特色、建築特色有新的訴求,所以市建局率先主動改變這H19的項目,放棄在永利街興建高樓及地積比率,選用保育成分相當高的方法保留永利街這個所謂台階的氛圍。當時的建議是保留數幢,亦要拆去數幢相對較舊的舊樓,但在永利街興建的新樓,其高度及設計都會配合唐樓,所以即使當年二○○八年的保育方案,出來的結果也是可以保留永利街整體的台階及氛圍的項目。

到今年年初,我們進一步回應社會上的訴求,市建局提出另一個「原汁原味」的保育方案,所有十二幢舊樓都不會拆卸,以全面保育的方式,但這也是另類的選擇。換句話說,當時是將二○○八年的方案及二○一○年年初這個「原汁原味」的方案讓公眾討論,亦讓城規會考慮。城規會原則上是支持後者的,換句話說,如果樓宇的狀況許可,不用拆該十二幢唐樓,全面保育。

我今天藉回應一條立法會的書面質詢,亦再次確定市建局仍然會以「原汁原味」的方法保育,發展局亦很支持這個方案。

現時要做的工作是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供進一步資料,這包括十二幢唐樓的樓宇狀況,往後的復修計劃如何。最重要是城規會希望知道,如果我們已經放棄早前重建的項目,換句話說,未必會啟動一個全面的收購,對於永利街的業主及租客會有什麼安排。這些資料我們大體上都會交給城規會,讓城規會啟動一個規劃的修訂程序。簡單而言,城規會的規劃程序需要在行政會議取回早前批准了的H19發展計劃圖,在修訂後再要透過城規會的程序修訂這個地盤的發展藍圖。換句話說,地盤A即永利街往後不應再屬於一個綜合發展區的重建地盤,我們要另外就永利街這個地盤A設計一些適合的發展規範,令它可以真正達至保育的原意。

今天最重要想向大家交代,亦藉此機會向永利街的業主及租客說明我們其後會為業主及租客有什麼特別安排。我們進行市區重建最大的考慮是改善居民的生活條件,透過市建局的收購,或往後透過我用收回土地的條例,讓受影響的業主可以向我們出售,受影響的租客亦可以按我們的程序或政策,得到補償及安置。但如果我們現時不進行重建,日後城規會修訂這個項目及地盤的發展,我們便不會再進行全面收回土地,因為大家都記得永利街這十二幢舊樓中,已經有一位擁有兩幢舊樓的業主公開說過他希望自己進行保育,換句說話,並不樂意出售給市建局,更不願意見到我用收回條例強行收回他的物業。我們亦認為這個意見很有啟發性,如果能和相關業主共同保育是一件好事。但問題出現,如果市建局不進行收購,住在裏面的租客便沒有我剛才講的安排。有見及此,亦本着我們一向以人為本的精神,我們得悉市建局想出一些特別措施,發展局完全支持這些特別措施。

這些特別措施有兩方面,第一方面是針對住在永利街的租戶,但他的業主不願出售,故此,他得不到市區重建下的補償。我們有三項措施協助這些業主不願意出售的租客,從而改善他們的居住環境。

第一,我們會從市建局德輔道西四百六十六號的安置樓宇中,以公屋的租金水平安置這些租戶。如果他們願意的話,可以搬入市建局的樓房,以一個三百三十平方呎的單位為例,市建局只會收回公屋租金一千八百元,市建局亦會提供搬遷津貼給這些租戶,亦會提供免租六個月。如果這些租戶稍後申請到公屋,市建局亦會提供第二次搬遷津貼,甚至會把租戶住在德輔道西四百六十六號時所交的租金回饋給他們,最高可達六個月的租金,或整體所交的租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二項措施是對於選擇留在永利街居住的租戶。換句話說,業主不賣給市建局,但亦樂意繼續租給租戶,我們會為這些租戶提供一筆改善家居環境的津貼,最高每戶可獲得八萬元,最少也可獲得四萬元。如果他們在裝修、維修期間需要搬離永利街一段時間,市建局亦會給予兩個月的租金津貼,日後搬回永利街業主租給他們的樓房內。

第三方面是如果有其他租戶選擇自行離開,不再在永利街租住,市建局亦會為這些租客提供搬遷津貼,他們亦可獲發最高八萬元、最低四萬元的津貼以改善居住環境。

這三項特殊措施是針對在永利街的租戶,但他們的業主並不願意出售其物業予市建局。

對於不願意出售予市建局的業主會有什麼配套措施呢?因為大家也要保育永利街,我們為他們設置一項特別復修資助。在這個特別復修資助內有幾方面的措施,第一是如果業主願意復修,市建局會資助整體復修費一半,每一幢單幢物業的業主最高可獲得二十萬元資助去復修,讓永利街可以真正保育地存在,我所指的二十萬元是給予單幢的業主,單一業主擁有整個號碼的樓宇,便可最高得到二十萬元。至於分散的業主,他只擁有一個單位,或許其他單位市建局已買入,即在一個號碼內有市建局和其他業主,市建局亦會主動聯絡這些分層單位的業主進行公共地方的維修工程,以每一幢樓宇計算,市建局提供的特別復修資助最高資助額亦是二十萬元,每位業主可按比例攤分特別復修資助。

此外,樓宇除了外面要保育,內裏也要改善,我們會為這些自住業主,即既不出售給市建局,自己繼續住在永利街的自住業主,如果他成功申請上述的特別復修,我們會再讓他申請改善家居環境的津貼,最高八萬元,最低四萬元,換句話說,不論建築物外面復修,或自己單位內的改善,市建局亦樂意為這些選擇留在永利街亦不出售物業的業主提供資助。

最後我想講兩點,當城規程序未開始,即未刊憲將永利街地盤修訂前,市建局仍會繼續收購,如果今日仍未把物業賣給市建局的永利街的業主,覺得往後不想自己參予保育工作而想出售,我亦呼籲在這段還有幾個月的期間,把物業售予市建局,那樣市建局便可有多些物業去進行永利街保育項目。

目前收購情況是,整個永利街地盤A有二十四個業權,市建局已買了十二個,還有一個已達成協議,所以有超過一半業權由市建局擁有。這些業權分散在永利街十二個號碼中的六個號碼,即如果有人想自行拆卸樓宇發展恐怕亦很困難,因為我們已擁有六個號碼。我亦知道其中擁有兩個號碼的一位單一業主願意保育,我們最近和他接觸過,他仍然表示想保育自已的兩個號碼,這是一件好事。

所以整體來說,我希望永利街地盤A往後這種保育方法可以為香港的文物保育政策又揭開新的一頁。

還有一小部分是地盤A內有一個街市,名為必列者士街街市,這個街市亦相當有價值,原本亦在永利街的重建地盤中被拆卸重建,現在會全面保留下來,亦會交給發展局,利用「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進行活化,我們會放入下一批的活化歷史建築名單中,看看有什麼好的建議去保育此項目。

所以完成整個永利街這條街或者整個台階的保育,加上必列者士街的活化項目,我深信對於我們保育中環的工作又會增加兩個亮點,多謝大家。


2010年1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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