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題:樹木倒塌事件

以下為今日(七月七日)立法會會議上陳淑莊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答覆:

問題︰

本年六月十四日,沙田圓洲角公園發生塌樹事件,一名市民在事件中喪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當局表示正就上述塌樹事件進行詳細分析及研究工作,該等分析及研究會不會包括樹木倒塌前的巡查是否足夠、塌樹的原因及事件的責任等問題;若會,詳情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二)鑑於有報道指出,上述事件發生後,當局移除了在塌樹地點附近的16棵樹木,移除該等樹木的決定有否經過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保護樹木審核委員會的審批程序;若有,詳情是甚麼,包括審批的日期和理據;若沒有,原因是甚麼;及

(三)上述事件會否促使當局重新審視訂立專門的樹木管理法例的需要;若會,詳情是甚麼,包括草擬法例的工作計劃和時間表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

特區政府非常關注近期發生的塌樹事件。發展局已加強協調和督導樹木管理部門,全力做好防範工作。各部門會特別留意位於人流高或車流高地點而可能有問題的樹木,並盡早跟進,務求保障公眾安全。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我的回覆如下:

(一)警方已就本年六月中於沙田圓洲角單車徑發生的塌樹事件展開調查,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會予以配合。在現階段政府不適宜對該個案作進一步評論。

(二)塌樹事件發生後,康文署已完成詳細檢查事發地點附近共420棵樹木,並移除16棵樹木。被移除的樹木雖然沒有即時危險,但因受到連日天雨影響致生長情況轉差,有潛在危險,經康文署人員檢查後,確定這些樹木沒有復元機會,康文署決定移除該16棵樹。這批樹木的移除工作,是按既定程序進行的,即經區域樹隊經理視察後同意,並已在其後向保護樹木審核委員會清楚交代移除樹木的原因。

(三)政務司司長領導的樹木管理專責小組在去年進行全面檢討,經審慎考慮後,認為在現階段無須修改法例,而應覑力落實各項行政措施,多管齊下,全面提升樹木管理工作的專業水平,例如由發展局從政策及策略層面督導和統籌各樹木管理部門的工作、採用正確方法種植和護養樹木、加強培訓,尤其是強化樹木風險管理,將保障公眾安全作為首要考慮因素。這些工作並非透過一紙法例便能收到效果,而是需要認真、持續推行的實務工作。

近日發生在政府管轄範圍內的樹木倒塌事件,反映的並不是一個法律規管的問題,而是我們在日常管理樹木和風險評估方面有加強的空間。我已於書面回應陳克勤議員今日有關樹木管理提問中,詳細列舉相關的具體措施,在此不重覆敘述。

據我了解,倡議樹木管理法例一般是針對屬私人管理的樹木,雖然政府暫時無意引入樹木法,但我們認同有需要加強市民大眾對樹木風險管理的認識。樹木管理辦事處已向全港私人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互助委員會及物業管理公司,寄發《減低樹木風險的樹木護養簡易圖解》及《護養樹木 保障安全》單張,提醒私人業主及物業管理公司檢查物業內的樹木,以減低風險。

主席,市民樂見香港綠樹成蔭,亦應積極參與樹木管理,確保市民大眾的安全。發展局及各樹木管理部門現時首要的工作是全力落實各項改善措施,以收實效。日後在適當時候,我們會檢視這些措施的實際成效,才考慮有否需要修改法例。        



2010年7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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