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八題:香港發生地震的風險及對樓宇的影響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四日)立法會會議上何鍾泰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有中國工程院院士兼地震專家表示,地震活動屬「中低烈度區」的廣東地區在未來10至30年內可能會發生修訂麥加利地震列度表5至6級的地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屋宇署已聘請顧問研究及評估香港發生地震的風險及對本地樓宇的影響,有關的報告是否已經完成及會否予以公布;該報告有否或會否包括內地的地震專家就本港鄰近廣東地區可能發生地震的相關意見及評估結果;

(二) 儘管本港學校及有關災難緊急救援設施(例如消防局、醫院及警署等建築物)均具有禦風能力,該等建築物現時是否同樣可以抵禦地震;若是,它們能抵禦甚麼強度的地震,以及它們抵禦地震的能力是否比本港一般的較高建築物的為低;及

(三) 鑒於去年四川汶川縣的地震說明建築物抵禦地震能力的重要性,政府會否考慮提高學校及上述災難緊急救援設施的抵禦地震能力,以確保這些建築物在地震時可作為臨時庇護所及緊急救援指揮中心;在考慮是否提高這些建築物的抵禦地震能力時,除經濟因素外,政府的主要考慮為何?

答覆:

主席:

世界大部分的強烈地震都發生於地殼板塊邊緣。香港位於歐亞板塊內,而並非處於板塊邊緣。著名的環太平洋地震帶是主要板塊接壤的地方,貫穿日本、台灣及菲律賓,香港距離這條活躍地震帶頗遠,最近的地方約600公里,因此,本港受地殼板塊碰撞影響而發生大地震的機會比較微。另一方面,根據地質構造分析,香港的斷層並不活躍,沒有形成強烈地震的適當地質條件。香港及其鄰近地區發生的地震可以在香港引起一般人感覺得到的震動,但造成嚴重破壞的機會比較微。事實上,自1905年香港天文台開始記錄本港有感地震以來,香港曾有163次強度不等的有感地震,但並未引起任何傷亡。當中,本港錄得的最高地震烈度為「修訂麥加利地震烈度表」的六至七度,該有感地震發生於1918年,是由距離香港300多公里汕頭附近發生的地震所引起。該地震令到少數本港以當時標準設計的建築物的牆壁出現輕微損毀。此乃1905年以來唯一在香港引起損毀的地震。

就問題的三部分,答覆如下:

(一) 屋宇署委聘顧問研究有關地震問題,主要目的是評估香港發生地震的風險及對本地樓宇的影響。有關顧問研究是根據國際認可的方法進行,範圍包括分析本港及鄰近地區的地震資料及紀錄,其中包括大量發生於中國東南部的地震數據,以及參考由國內相關部門發布的建築抗震設計規範對香港地區樓宇需作抗震設計的烈度評估。整體研究已進入完成階段,當局正小心整理及考慮研究結果,並將會諮詢持分者的意見,以計劃未來路向。 

(二) 顧問研究顯示,一般而言,層數較少的建築物可抵禦地震的能力一般較層數較多的建築物為低。學校及災難緊急救援設施(例如消防局、醫院及警署等建築物)等的樓宇從1930年代開始已加入禦風能力,而禦風能力的標準亦不斷與時並進,因此具有荷載抵禦能力及抵禦地震能力。假若鄰近地區發生強烈地震而引致本港地震烈度達「修訂麥加利地震烈度表」七度時,這些樓宇基本上仍然是安全及不會受到嚴重損毀。屋宇署的顧問研究亦認同上述的論點,即本港大部分現時的樓宇,在遇到香港一般可能發生地震的情況,基本上是安全的。

(三) 如答覆的第一部分所述,在研究未來路向時,政府會以公眾安全及社會需要為首要考慮,研究是否需要進一步提高學校及災難緊急救援設施(例如消防局、醫院及警署等建築物)的抵禦地震能力。


2009年6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1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