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出席兩位立法會議員辦事處開幕後與傳媒談話的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今日(十月八日)出席兩位立法會議員辦事處開幕後與傳媒談話的全文(只有中文):


記者:新的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建議中,中標財團要給三百億,還要興建文娛藝術區。會否擔心中標地產商會沒錢賺,會令他們卻步,之後不再繼續他們的計劃,又或者建成後樓價會貴,商用大廈租金又貴,擔不擔心呢?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大家都知道,這次我們作出的安排,是因應很多輿論和市民覺得中標者會否在這個發展項目謀取暴利。在這前提下,我們將發展規模減少了,限制了住宅發展面積和規限了文娛康樂方面的設施一定要不少於某一個面積。在這方面我們滿足市民的要求。大家都知道,我們需要發展商要有承擔。這次我們吸收了很多不同的看法,就是建議成立一個基金,這個基金一定要能足夠每年營運的開支,即是說有足夠的利潤來支持今後在這方面的營運費用,而能夠將基金營運下去。我們在這方面作出了不同的考慮,在假設的情況下,我們認為三百億或者會足夠營運。當然最後是否三百億這是可以商榷。我們希望提出這些條件,讓三個申請者看看,在這樣的條件下是否足以應付這方面的需要。所以他們自己要考慮看看是否能夠做到。


記者:三百億這個數是否有得「傾」?如果他們計過數,可能日後賣了地也未必足夠…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不是這樣。我剛才說過,我們是以一個足夠的基金金額,在假設某些情況下,例如假設通脹是幾多,該基金每年回報幾多,之後該基金能否保存本金而每年有足夠的營運盈餘來支付該年開支的需要。所以三百億是這樣計算出來。當然,我剛才說,我們是基於某些假設,所以如果假設的情況有變時,這金額可以酌量商量,這完全不是和他們的利潤有任何關係


記者:由三間入圍發展商來建議如何分拆會否牽涉利益衝突?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們要這樣理解,由於我們想整個項目能夠有一個完整的設計,在這設計下,當然自由度不是很大,所以分拆方面受到一些限制。我們要看看他們作出甚揦建議。但是,最後的決定,我們仍未有定案如何分拆。當然政府在這方面會有很大的決定權。


記者:有沒有底線?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們都說過,住宅地不能夠超過百分之二十的面積,其中一半要撥出來,我們也說過,其他那些商業的一半也要撥出來。總言之,除了百分之三十,一定要用於文娛康樂的基本設施外,其餘百分之七十的一半,即百分之三十五,要分拆出來。




2005年10月8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9時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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