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通過景賢里非原址換地保育方案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十二月二日)通過政府與司徒拔道四十五號景賢里的業主進行非原址換地,以保育該幢歷史建築作活化再用。

景賢里於二○○八年七月十一日獲列為法定古蹟。根據已獲批准的換地協議,景賢里的業主將把大宅和整個地段交予政府作保育和活化之用,同時政府會把毗鄰一幅面積相若的地段批予該業主,以供發展私人住宅。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這是政府自行政長官在二○○七至○八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文物保育政策以來,提供合適的經濟誘因以保育私人歷史建築的首宗個案。

發言人說:「在落實上述政策時,我們需要在保育歷史建築與尊重私人業權之間取得平衡。景賢里的個案印證了政府對文物保育的承擔。」

建議撥予該業主的土地為一幅人造斜坡,曾於二○○二年進行斜坡鞏固工程,只長有少量植物。該幅土地面積為4,705.5平方米,與景賢里的地段相同。該業主計劃在新地段上,於許可地積比率0.5之內興建五座住宅樓房,高度以三層為限,建築物高度亦不得超過主水平基準以上170米。新撥用地受制於現有地段相若的發展限制。建議的發展項目不會對該區的交通造成不良影響,亦不會對該區的景觀、綠化情況及對毗鄰的視野方面造成不良影響。

行政會議在今日的會議上,亦通過修訂山頂區分區計劃大綱圖,把景賢里的地段由「住宅(丙類)1」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歷史建築物保存作文化、社區及商業用途」,並把新撥用地由「綠化地帶」改劃為「住宅(丙類)5」,以便落實保育方案。有關的規劃用途更改已根據《城市規劃條例》進行適當的城規程序。

發言人說:「在換地安排下,業主除了要按既定政策為換地支付十足市值地價,亦需斥資修復景賢里至古物古蹟辦事處(古蹟辦)滿意的程度。」

在古蹟辦和廣州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湯國華教授的監督下,有關的修復工程經已展開。工程的首階段涉及修復屋頂瓦件,預計可於二○○九年首季竣工。第二階段則會修復外牆及內部裝修,預計可於二○一○年完竣。

景賢里交回政府後,政府會把該址活化再用,打造成供本港居民以至外地遊客享用的景點。

發言人說:「我們知道市民十分希望參觀景賢里地段和大宅,欣賞和了解它的建築和歷史。政府會諮詢公眾的意見以制訂合適的活化方案。」



2008年12月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4時32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