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行車輛維修技工自願註冊計劃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常任秘書長羅智光今日(一月四日)表示,政府開展「車輛維修技工自願註冊計劃」,不單可以提升車輛維修的質素,有助增進香港的道路安全及減少廢氣排放,亦能改善本港的空氣汚染。

羅智光在主持「車輛維修技工自願註冊計劃」的開展儀式上指出,有關計劃可以說是香港汽車維修業界專業發展的一個新里程碑。

羅智光說:「計劃的目的是提供一個機制,讓具備應有資歷及經驗的車輛維修技工進行註冊,從而提升註冊維修技工的專業水平和形象,加强市民對車輛維修業界的信心。」

他續說:「我們相信這個註冊計劃能夠發揮推動作用,鼓勵在職的車輛維修技工不斷提升個人技能和知識,從而進一步提高本港車輛維修業界的服務水平。」

羅智光表示,「車輛維修技工自願註冊計劃」由籌劃、諮詢、設計以至推行,都得到業界的積極參與及大力支持。政府又成立車輛維修技術諮詢委員會,就註冊計劃的設計及細節與業界組織及相關專業團體交換意見。

機電工程署署長何光偉在同一場合表示,這是一個四贏的計劃。

他表示,成功註冊的技工可獲發註冊證件及證書,確認其資歷和技能。至於車輛維修工場東主,對已經註冊員工更加認同,令維修服務的專業形象提升。

何光偉說:「對消費者而言,計劃有助車主識別已註冊的車輛維修技工,從而對由註冊車輛維修技工進行的維修工作更有信心,亦可減少在維修事宜上的困擾。」

他續說:「至於整體社會,由於註冊技工須遵守行為守則,並須參與持續專業進修,我們深信,長遠而言,香港的車輛維修水平得以提高,車輛安全自然更有保障。」

何光偉呼籲業界盡快申請成為註冊車輛維修技工。

「車輛維修技工自願註冊計劃」是包括機械、電工及車身三個主要服務類別,其下再細分不同分類,因應修理不同車輛的類型、引擎及設備對維修技術要求及水平有所不同而制定。此外,計劃亦包括「限定服務」類別,讓從事特定工種,如汽車電池,輪胎等的技工,註冊成為車輛維修技工。這項計劃的其中一個重要元素,是註冊的車輛維修技工願意接納一套由業界制定的行為守則,並接受一套由業界制定的表現監察制度,而機電工程署車輛維修註冊組亦肩負起監察的角色。

為使註冊技工能持續提升其技術專長及提高其個人技能和知識,是項計劃要求註冊車輛維修技工須在其三年註冊期內,參與至少20小時的持續專業進修。每次註冊有效期為三年,註冊期滿後須要申請續期。

「車輛維修技工自願註冊計劃」會於二○○八年進行檢討,並會決定如何實施強制註冊。

出席今日儀式的嘉賓還有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鄭家富、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何鍾泰及劉健儀、職業訓練局主席梁君彥及車輛維修技術諮詢委員會各位委員。



2007年1月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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