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公私營機構夥伴合作模式重建及營運沙田濾水廠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十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何鍾泰議員的提問所作的口頭答覆:


問題:

據悉,政府計劃以公私營機構夥伴合作模式重建及營運沙田濾水廠,而在本年4月,某相關工會就此計劃請願期間,曾要求約見有關局長,以作商討。可是,該工會迄今尚未獲接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該工會未獲局長接見的原因;

(二) 鑒於顧問就上述計劃進行的可行性研究已於本年5月完成,當局預計何時決定會不會推行有關計劃;及

(三) 會不會就有關計劃的公衆諮詢、前期工程、準備合約文件及批出合約等工作制訂時間表;若會,詳情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在回答何議員的問題前,我希望簡介有關政府考慮以公私營機構夥伴合作模 (即PPP)重建和營運沙田濾水廠的背景及進展。

提高公營部門效率是政府對市民的承諾,我們一直尋求各種的合作模式,在公平、公正及公開的原則下,融匯公營和私營機構的資源和技術,推展大型工務工程;過往在廢物轉運站及堆填區等計劃上,我們亦已取得成功經驗。行政長官因而在2004年施政綱領中表明,政府的大型工程將會更廣泛採用這種模式;其後財政司司長於今年3月發表的財政預算案演詞中亦提到政府已進一步擴大PPP試點專案的範圍,其中包括沙田濾水廠重建計劃。

為審慎評估計劃的實際可行性,我們在2003年底聘請顧問,研究以PPP模式原址重建沙田濾水廠及重建後繼續運作該廠的可行方案。在此期間,我們亦因應市場反應,擴大報告範圍至直接與沙田濾水廠有關的設施及服務。是項研究已得出正面的結果。

我們十分重視議員對計劃的意見,並在上屆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於5月18日舉行的特別會議中,介紹顧問報告的內容;同時全面公佈有關的研究結果,上載文件至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網頁,收集員工及社會人士的回應。

局方一直非常理解員工的訴求和對此項目的憂慮,自水務署署長於2003年8月在部門職員協商委員會擴大會議上向員工代表宣佈,政府考慮以PPP模式進行原址重建沙田濾水廠以來,除水務署管方與員方保持密切溝通外,局方的代表在今年4月下旬及5月初亦曾兩次與水務署工會代表會面,詳細解釋進行可行性研究的目的及進展。

與此同時,署長於5月成立一個專責諮詢委員會,至今已舉行三次正式會議。委員會成員包括水務署7個工會及工會聯席會議的廿多名代表,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副秘書長亦代表局方出席上一次會議,與員工深入交流及討論他們關注的問題及意見。署長更於六月份兩個星期內分別九次走訪各總辦事處及區部,與不同層級員工直接對話。

至於何議員的三個提問,我的答覆如下:

(一) 水務署工會曾通過不同方式,表達要求與我會面。但我希望強調,公務員系統內,有一定的辦事程序,在現階段必須首先要作具體及細節的討論,我必須尊重這個程序,而我亦留意到署方及局方正積極及有效地執行任務。例如上星期四署方已召開特別會議,與工會代表討論各個PPP方案,水務署副署長並與員工代表於今天參觀澳門和中山的私營供水設施,交流經驗。同時,亦有員工及社會人士通過不同的渠道向我反應不同的意見,我的任務是要考慮到香港整體的長遠利益,平衡員工合理的訴求,全面了解及研究這項極為重要的事項,在時機成熟的時候,當然會與員工會面。

(二) 以PPP模式重建和營運沙田濾水廠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已經完成,其結論及顧問建議亦已載於網上供各界回應;我們現正與員工積極探討可行方案,在作出決定之前,定會充分諮詢立法會的意見。至於有關細則例如安排招標、批核標書程序等前期準備工作及其時間表,將於方案落實後再行敲定。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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