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政府繼續爭取彈性東江水供水安排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四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何鍾泰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

據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已就輸港東江水原則上達成共識,新供水協議會首次引入有限度的彈性供水制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上述制度將於何時實施;根據該制度,香港當局須最少購買多少立方米的東江水;以及該制度與現行制度如何比較;

(二) 預計每年因實施該彈性供水制度而節省的開支款額,以及會如何使用該筆款項;及

(三) 會否繼續爭取更具彈性的供水制度;若會,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有關東江水供水協議的商討仍在進行中,現時未有定案,因此未能公布實施時間及供水量等具體內容。

(二) 由於新的東江水供水協議尚未有定案,現階段未能評估新供水協議所能節省的開支。

(三)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會以香港的整體利益為依歸,繼續爭取在供水協議中加入更具彈性的供水安排。有關供水協議落實後,政府會盡快公布有關詳情。

雖然根據現時的供水協議粵港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合約供水量及水價,但粵港雙方可商討每年的實際供水量。例如2002及2003年的平均實際供水量約為7億5千萬立方米,比協議供水量減少了5千多萬立方米。

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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