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無接獲其他處理二噁英建議

土木工程署發言人今日(二月五日)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所有關於在倒扣灣處理受二噁英污染泥土的標書,均建議在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進行焚化處理,並無建議使用其他方法。

發言人表示:「在二○○二年六月,六名合資格的投標者提交按照標書規定的設計,標書規定需要收集在倒扣灣處理受二噁英污染泥土後所產生的剩餘物及在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以焚化方式處理。」

他強調:「不過,合資格的投標者是容許選擇提交另一標書,建議其他方法。但投標者除建議使用焚化方法外,並沒有提交使用其他方法的建議。」

就綠色和平建議採用非焚化方法,發言人表示,政府曾研究其他非焚化技術例如化學除氯法,但未有採用。因為化學除氯法的銷毀率較焚化技術為低。此外,化學除氯法亦會產生多五倍其他剩餘物需要額外處理,這會需要進行雙重處理及可能對環境造成負面影響。

化學除氯法是一項仍在發展及試驗階段的新技術,尚未有很長的表現紀錄可作參考。

發言人說:「焚化是一項可靠及十分有效的技術,在倒扣灣經熱力解吸法處理後含二噁英的剩餘物會運往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在一個受監控的環境下,於一個專為處理這類廢物的設施中被高溫處理,這種處理方法在國際間獲確認為最有效的技術。」

他說:「當局在有關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建議採用焚化作為處理二噁英的程序,並獲環境諮詢委員會同意,並在二○○二年初進行廣泛公眾諮詢後,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獲環保署署長批准。」

在進行清拆前財利船廠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時,土木工程署曾評估進行就地處理及研究多項方法,處理經熱力解吸法淨化後的含二噁英的剩餘物。無論焚化及非焚化技術,該署均曾作出研究以處理有關的剩餘物。

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具足夠的處理量及配備超卓的技術包括空氣污染控制裝置,因此可有效及安全地將二噁英分解為無害的二氧化碳及水蒸氣。

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採取國際上嚴格的二噁英排放標準,即每立方米不超過0.1毫微克。經由煙囪排放的氣體會受緊密監察,確保符合上述嚴格的排放標準。

二○○四年二月五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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