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一題:政府妥善處理涉及填海工程的污染物

以下是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代替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今日(十二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梁富華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現正施工的填海工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各項工程的內容及進展情況;

(二) 這些工程有否涉及處理致癌物質;若有,有關工程項目的名稱及現行運送致癌物質的途徑為何;及

(三) 當局有何監管措施確保致癌物質獲得妥善處理?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本港現正進行並涉及填海工程的工程項目,載於附件

(二) 除“中區填海第三期”及“北青衣區填海工程”外,附件所載的所有其他工程項目,都不涉及處理和運送致癌物質。

關於“中區填海第三期”,我們在挖出的物料中發現一些致癌物質(例如一些重金屬及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由於這些物質以固定形態存在,除非暴露於攝氏700度以上的環境,否則不會被釋放到空氣中,因此我們以慣常方式挖掘受污染的泥沙,並把這些泥沙棄置在東沙洲污泥卸置坑內。

至於“北青衣區填海工程”,在施工地點發現的污染物中有一些可被歸類為致癌物質,例如一些重金屬,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及多氯聯苯。

針對重金屬及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物質的除污工作是在施工地盤內進行的。所有經處理的泥土都會在該工程項目中用作開拓土地的回填物料,因此不會有經處理的物料運送到地盤外。至於多氯聯苯,在該工程項目處理的污泥中(合共九萬立方米),發現受該物質污染的泥土數量相當少(約800立方米),而且含量很低(每千克2.3毫克)。根據美國《有毒物質控制法案》,泥土的多氯聯苯含量如超過每千克50毫克,才須實施額外的處置規定。因此,我們根據該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結果和建議,把受多氯聯苯污染的泥土棄置在新界東南堆填區。在運泥車經主要交通幹道運送這些泥土時,這些泥土都會被妥為覆蓋。

(三) 在“北青衣區填海工程”,政府採取以下措施,監察在地盤處理污染物的情況:

(i)  委聘獨立的環境監察及審核承辦商,負責執行經環境保護署批准的環境監察及審核計劃,以確保在地盤進行的處理程序不會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ii) 委聘獨立的專業化驗所,以確保承建商進行的除污工作符合規定的標準。

(iii) 委聘專業顧問,負責協助地盤監督工作,以及就除污工作向政府提供意見。
在“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項目中挖出的污泥,是會被棄置在東沙洲污泥卸置坑內。政府在該污泥卸置坑實施十分全面的環境監察計劃,以偵測棄置污泥可能造成的影響。監察計劃包括監察沉積物、水質、生態調查、漁業資源調查及量度海洋生物體內污染物水平。政府根據所蒐集的資料,進行一項有關人類及海豚健康與生態風險評估。二○○三年年初進行的風險評估的結論是,一般市民及漁民因食用來自東沙洲水域的海產食物而患癌症或非癌症慢性疾病的風險很低,符合有關的可接受指標以內。該項評估也發現,食用來自東沙洲水域的海產食物引致的健康風險,與食用來自香港其他水域的海產食物差不多。



二○○三年十二月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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