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塘全年開放供市民垂釣

鑒於香港自發生非典型肺炎事件後﹐市民對參與戶外活動的興趣日益增加﹐水務署宣佈在今年四月至八月期間容許釣魚人士在水塘垂釣﹐以享受釣魚之樂。

水務署並特別提醒前往水塘區郊遊人士要保持水塘範圍清潔﹐不要將垃圾隨地拋棄或擲入水塘。

過往﹐持有水務署發出的釣魚牌照人士只可在每年的釣魚季節﹐即每年九月一日至翌年三月三十一日在水塘垂釣。

這次放寬水塘釣魚期供市民全年垂釣的臨時措施﹐目的是為市民額外提供一個進行戶外康樂活動的好機會﹐但這項放寬只限在二○○三年實施。

在過去兩星期的公眾假期﹐有大批市民前往水塘區遊覽﹐水務署發覺市民在水塘區隨地棄置垃圾﹐嚴重影響水塘環境。水務署提醒釣魚及郊遊人士必須保持水塘範圍清潔﹐以保障公眾健康。任何污染水塘的活動可導致最高罰款二萬元或入獄兩年。

釣魚人士在水塘垂釣時須遵守規則﹐包括只可使用魚竿及魚絲垂釣﹐其他釣魚工具﹐例如魚網均不可使用。釣魚人士亦不可使用小船﹑小艇和木笩等﹐亦禁止使用爆炸性或有毒物品捕殺魚類。

釣魚牌照申請人必須年滿十三歲或以上﹐牌照費為二十四元。市民可在辦公時間內前往下列水務署客戶諮詢中心申請釣魚牌照﹐牌照有效期為三年﹕

* 灣仔告士打道七號入境事務大樓一樓﹔及

* 旺角洗衣街一百二十八號地下。

市民亦可以郵寄方式辦理申請。他們須詳列姓名﹑地址﹐並附上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和面額二十四元支付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劃線支票﹐寄往入境事務大樓四十七樓水務署總部。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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