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回應帳目委員會報告書

工務局發言人就今日(二月六日)傳媒詢問有關政府帳目委員會第三十七號報告書內涉及該局範疇的事項時,表示對報告中所作出的結論及建議,深表重視。路政署署長會成立及親自主持特別小組跟進有關事項。

就“有關管制公用事業機構掘路工程的跟進審查”方面,發言人表示工務局希望透過立法配合行政措施,相輔相成以使掘路工程的進行得到更佳協調。

在立法方面,工務局已提出修訂《土地(雜項條文)條例》,以加強監管及鼓勵掘路工程盡早完成。該局現正就有關建議全面諮詢業界及立法會,並將於今年四月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草案。

發言人指出監察工地人員不是蓄意偏幫公用事業機構,而對違反掘路許可證規定及無人施工的工地不作出匯報。路政署已採取措施,加強巡視工地及監管公用事業機構的掘路工程。

此外,他說工務局同時亦已將重點放在培訓工地監察人員方面。除了加強訓練外,路政署督導人員亦會加強審查,確保下屬恰當地進行工地巡察工作,以監管公用事業機構的掘路工程。

工務局更採取以下的行政措施加強協調掘路事宜:

-與公用事業機構緊密合作,簡化掘路許可證申請程序;及共同制定準確紀錄地下公用設施的指引,以方便籌劃新設施,及減少安裝有關設施時出現的路面交通阻礙及改道的情況。

-於今年年底推行電子化公用設施記錄聯通系統及在互聯網實施公用事業管理系統,以改善工作效率及方便非公用事業機構與其他有關人士協調掘路工程。

就報告書內有關“兩座橋樑的建造工程”所提及需要改善的措施,發言人指出工務局其實已經開始逐一跟進並予以施行。該局就有關事項已落實或繼續致力跟進的改善措施包括:

-路政署已委聘顧問覆核各項設計守則及本港的風力數據,以期得出適當的風荷載系數,及應用於進行本港橋樑的空氣動力設計。

-覆核結構設計手冊的顧問研究已經完成,現正擬備最後報告。有關手冊將於今年四月作出修訂。

-此外,工務局亦正著手將更多相關的條文列入設計及建造合約內,使合約所涉及的重要工程項目要求能清楚列明。工務局已把審計署有關的建議,通知所有工務部門,並要求這些部門採取措施,避免發生同類事件。

-至於與工程有關的合約,現時一般都載有保密條文,政府打算在諮詢建造業後,盡快對日後合約的有關解決爭議的條文作出適當修訂。新方案容許政府當局在政府帳目委員會提出要求時,向其披露有關的資料,以協助委員會研究審計署署長的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報告書。

二○○二年二月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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