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六題:建築署的外判計劃

以下是工務局局長李承仕今日(三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陳婉嫻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建築署計劃把部門內的工作逐步外判,以期在7年內把90%的新設計工作及80%甚至全部的維修工程外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該署現時以非公務員合約形式聘用的僱員數目,請按約滿日期列出分項數目;估計在達到上述外判目標時仍以該形式聘用的僱員數目;

(二) 由現時至達到上述外判目標,估計該署每年仍需聘用的僱員、以及冗員的數目,請按職系列出分項目;如現時未能作出估計,原因為何;以及當局何時可作出估計並將該等數字提交本會;

(三) 由現時至達到上述外判目標後兩年,估計該署每年就監管外判的工作需要的員工數目,請按職系列出分項數目;如現時未能作出估計,原因為何;以及當局何時可作出估計,並將有關數目提交本會;及

(四) 該署會否向員工提供自願離職計劃?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現時受聘在建築署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有32位,按約滿日期分列如下:

    約滿日期               人數

    2002年3月31日           1

    2003年3月31日          24

    2004年3月31日           7

(二) 建議把建築署90%新工務工程外判及把80%至100%的維修工程外判,是政府的最終目標。在推行外判計劃時,政府會採用彈性及循序漸進的方式,並會在推行計劃期間,不斷檢討推行外判計劃的進度、私營機構承辦額外工程的能力、建築署不同職系受影響的情況及應付方法,以及外判工程的水準和質素等,以便制定推行計劃的細節和所需的人力資源,並廣泛諮詢員工有關的安排。

其實,增加外判工作只是建築署資源重整計劃的一部份。建築署日後將會肩負更具策略性的職能,包括︰

(i) 加強具作為政府建築發展及維修事務的專業顧問角色;

(ii) 與建造業共同改善公共建築物的設計及維修,致力提高本地建築、工地管理和工地安全的水平;以及

(iii) 集中處理興建和維修公共建築物的項目管理和監管的工作。

這方面的工作將需要增添人手。政府已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擬定人手安排及有關的細節,包括研究員工再培訓、再調配或其他方案等事宜,小組的工作現正積極進行中。但小組工作需時,故此,現階段我們不能就在達到資源重整後各職系(包括監管外判工作)所需的人手或剩餘人手提供準確數字。

(四) 鑑於政府決定大幅增加在未來兩年內的小型工程計劃的開支,建築署需要額外人手,以便推行小型工程。因此,建築署在未來兩年將不會出現人手過剩。但此後及隨着更多項目及工程外判,該署最終仍會面對人手過剩的情況。政府會作出適當安排以解決有關問題,包括員工的調職和再培訓,並會研究所有可行的方案。若情況有需要的話,政府亦不排除會考慮自願離職計劃。政府有信心會為員工提供最合適的安排,並承諾不會因為推行這次資源重整計劃而強迫遣散員工。

二○○二年三月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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