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建築署的外判計劃

以下是工務局局長李承仕今日(三月十三日)就石禮謙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所作的口頭答覆:

問題:

就最近完成的建築署架構、管理及運作模式檢討,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建築署於今後7年外判給私營機構的所有工程項目中,每份合約的施工時間及價值;

(二) 預計將該等合約外判後,將會創造多少個私營機構職位(請按行業類別列出分項數字);及

(三) 會否對工務局轄下其他部門進行同類檢討;若然,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我們現時並沒有建築署於今後7年將會外判的工程項目資料,各位議員也明白,建築工程計劃是受到很多建築署不能控制的因素影響,如可行性研究及公眾諮詢的結果等。

建築署目前管理250個外判顧問合約, 包括100 項建築工程及533項學校改善計劃工程,總值約457億元,以及管理總值約7億7千萬元的維修工程外判合約。

在2002-03年共92項新建築工程當中,建築署正計劃把其中的71項,總值約230億元的新工程外判。同時,建築署亦會把總值約18億元的維修工程外判。

(二) 我們估計建築署在2002-03年外判的新建築工程,共會創造約800個與顧問合約有關的職位,其中有480個專業人員職位(包括建築師、屋宇裝備工程師、結構工程師及工料測量師),以及320個技術人員職位(包括繪圖員及工地監督人員)。另外,外判維修工程亦會創造約300個與顧問合約有關的職位,其中有180個專業人員職位(包括屋宇測量師、結構工程師、屋宇裝備工程師及工料測量師),以及120個技術人員職位(包括繪圖員及工地監督人員)。

在未來數年,當這些外判的建築工程開展後,將可累積創造共20,000個與建築工作有關的職位。這些職位開設的時間及按行業類別的實際分佈情況,要視乎個別工程的計劃及需要。

(三) 工務局轄下的其他工務部門現時已把大部分工作外判。故此,現時在這些部門並沒有同類的業務檢討在進行中。但是,政府會不時檢討部門提供公共服務的運作效率及成效,以提升生產力及服務質素。

二○○二年三月十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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