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推廣具能源效益的建築物設計

機電工程署於今日(四月十五日)推出「以成效為本之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簡稱成效守則),以協助本地業界設計更具能源效益之建築物。

政府是藉着「成效守則」以鼓勵樓宇設計者在設計建築物時盡量使用高能源效益設施,以及在建築物能源運用方面達致最佳的效益。具創意的樓宇設計的其中一些例子包括充份利用天然光照明、廢熱循環再用和使用可再生能源。

「成效守則」是依據現行屬自願參與的「建築物能源效益註冊計劃」(簡稱註冊計劃)而推出的。這項守則適用於全港的商業大廈及酒店。

機電工程署現歡迎發展商、建築師及物業管理公司參與這項註冊計劃。他們可以遞交其建築物設計的詳細資料,以供評估。符合「成效守則」規定的建築物將可按註冊計劃獲頒註冊證書,並可於文件上使用能源效益建築物標誌,以收宣傳之效。

此套「成效守則」是機電工程署經諮詢一個包括來自十七個有關機構代表的工作小組後制定的。有關機構包括專業團體及商會、學術界,以及政府部門。

有關人士如對「成效守則」有任何查詢,可致函銅鑼灣禮頓道一百一十一號十一樓機電工程署能源效益事務處;或致電二八八一一五六二;或電郵致hkeersb@emsd.gov.hk。他們亦可瀏覽機電工程署網址: http://www.emsd.gov.hk/emsd/chi/pee/eersb.shtml,以獲取有關「成效守則」的資料。

二○○三年四月十五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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