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發展局局長在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的開場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出席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就私人發展項目內的公眾設施在過去一段時間受到公眾及各位議員的關注,今日非常高興有機會與各位議員討論,亦希望各位就這課題給予我們意見。

我不想再介紹文件的內容,但我想說在這個課題中的政策理念。究竟是甚麼的政策導致政府會有時在私人發展項目中,要求私人發展商提供這些公共設施。無論結果是透過土地契約來提供,還是透過我們的公用契約去做。文件的第二段有一句非常精簡的說話介紹了這個政策的理念,但我想在此稍為再詳細交待。在有些情況下,為了一個綜合規劃的用途,我們作出這樣的安排,即要求私人發展商在他們自己負責的發展項目中提供一些公共設施。其實長期以來,在這個委員會或立法會內,我都聽到議員贊成所謂的integrated planning。這個特別是適用於綜合發展區的地帶,即CDA site。由於這些綜合規劃有一定的規模,我們亦希望規劃做得好,與周邊的聯繫做得好,所以透過這個政策,要求私人發展商在他們自己的私人發展項目內提供例如公眾通道,令到這個發展項目中的居民或使用者與周邊的發展項目的行人網絡,或其他設施配合得更好,亦是包括在城市規劃,我們很多時希望見到,例如希望樓宇稍為移後,令行人路可以擴闊。這些都是綜合規劃的理由,為甚麼會在一些私人發展項目中有些公共設施。

第二個最大的理由是希望透過這種做法,能更加有效和更加適時地滿足在這個發展項目中居住的居民的服務需求,或這個發展項目周邊的居民對公眾服務的需求。我舉一些例子,例如在一些發展項目中,它是一個住宅項目,它自己都有一萬數千人,所以從公眾服務方面,能夠在發展項目中提供一些如幼兒園、青年中心、長者中心,較在發展項目外,再特別找一些政府土地來興建更好,因為這通常在時間上不能吻合。如果將它放在發展項目內,便能適時滿足發展區內居民的訴求。又或者在這個區的周邊,例如我們發覺公眾停車場不足夠,亦會透過私人發展項目中要求私人發展商提供公眾停車場。這便是我剛才所說的第二大理由去滿足居民和周邊區域的服務需求。在很多例子都是這個情形,例如大家比較熟悉的禮頓山園,這是私人發展項目,很多議員都應該去過,那裏有一個禮頓山社區會堂,便正正透過這種方法提供。因為在灣仔這已經發展的區域,這麼中心的地方要興建一個社區會堂實在是非常困難,故當時透過禮頓山園這個發展項目來提供。

第三大理由是更加善用土地資源,因為有些設施是可以在共用的平台或商場內提供,但反之如果我們不是透過私人發展項目,而自己再去覓地,所謂的GIC地去提供,往往在土地資源運用方面不是那麼高效率。這特別適用於比較以民生為主的公用設施,例如幼兒中心,我們很多時希望在商場或平台內見到,方便當區的家長很放心地讓小朋友到幼兒園就讀。

我在此再強調,每一次我們無論是透過土地契約或公用契約,要求發展商在私人發展項目提供公用設施,發展商都有遵行相關的規定。因為這是互相的合約,他們一定需要按合約來提供,否則這私人發展項目便不會出到入伙紙或滿意紙。所以就近日不論是議員告訴我們的個案,我們在傳媒看到的個案,或者是一班學者做了一個研究的個案,每一個我們都作了覆檢,而每一個都是有遵從相關的要求。換句話說,那些要求私人發展商提供的公用設施全部都是存在的。如果大家今日有時間就某個案想測試我們,我都有資料盡量回答。

但問題出現在哪兒呢?問題不是設施有還是沒有,而是設施的質素和設施的管理情況,設施的可暢達性是否可以完全滿足市民和各位議員的要求,這項工作我認為要做得好一點。在過去個多月,我們已經就這方向做了幾項工作,在文件中已有交待。第一是強化公眾的知情權,把公用設施的資料上網,在這方面,議員不用擔心,我們在地政總署的名單的確只有一九九七年後落成的發展項目,但我們已經承諾了以後我們會定期把新落成的發展項目上網去更新資料。而地政總署也非常努力,把一九九七年以前落成而有公用設施的發展項目定期上網,但希望議員會給我們一些時間,因為數量相當大而我們的人手資源亦有所限制。但這將是我們持久的工作,我們一定會按這方向去做。另外我們會不斷提醒發展商要遵行這要求,及改善我剛才提到的質素、可暢達性、方便使用方面,我們也發信予所有發展商。如果發展項目已經賣出,牽涉到小業主,我們亦已經發信給相關的業主立案法團。但這也引伸到小業主開始有些擔心,我們也開始收到另一些信,是小業主問可否不開放有關設施,個別議員也收到這些信件。總括來說,我們往後的工作都會循這個方向,讓市民真正能用到在私人發展項目提供的公用設施,我亦很樂意和大家探討在質素、可暢達性和方便使用方面有什麼可以再改善。讓我最後總結一句,在西方有一諺語,說不要將一個嬰兒與沖涼水一併倒掉,所以我不希望今次大家因為有些對於使用是否方便和質素方面的關注,而去推翻整個政策,因為我剛才已經說過這政策背後有一個相當強的理念,但政策是可以不斷更新的,所以在財政預算案動議辯論中,我聽到議員認為這個政策適宜檢討,我們亦已經進行檢討。多謝主席。

2008年4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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