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歡迎高等法院就皇后碼頭作出裁決

高等法院今日(八月十日)裁定,古物事務監督沒有將皇后碼頭列為法定古蹟的決定實屬合法。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我們歡迎法庭裁決,令保存皇后碼頭的工作得以按計劃進行。」

經過八月七日整日聆訊後,法官林文翰今日裁定,由本土行動兩名成員就古物事務監督(前民政事務局局長)沒有將皇后碼頭列為法定古蹟的決定所提出的司法覆核敗訴。法官在書面判詞清晰表示,當古物事務監督決定不把皇后碼頭列作法定古蹟,他已考慮了所有相關因素,包括古物諮詢委員會、古物古蹟辦事處及古物事務監督各自當的角色。而古物事務監督在提交立法會交代其決定的文件中,亦已提供了明確和實質的理據。簡單而言,法官確認古物事務監督就不將皇后碼頭列作法定古蹟的決定,無論在程序和實質考慮上,都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發言人說:「正如政府的代表律師在法庭陳詞時指出,雖然在古物古蹟條例下,皇后碼頭沒有被列為法定古蹟,但不表示政府不會保存碼頭。此觀點並已記載在判詞中。事實上,政府已積極回應公眾認為碼頭具歷史價值的意見,並已採取所需措施將它保存。」

「現在是時候繼續皇后碼頭的保存工作,讓它能按計劃進行,不會再被拖誤。在這方面,法官的判詞指出政府在碼頭的所在地位置進行相關的填海工程,並無受古物古蹟條例第六節所限制。」

發言人補充說:「自從將工地移交中環填海第三期工程承建商後,豎立圍板工作已大致完成,而勘察工地的工序亦已展開。根據我們向立法會呈交的保存碼頭計劃詳情中,我們稍後會開始拆除鐵器及非結構部分,及為保存皇后碼頭的結構部分而展開豎立臨時支架。我們會將所有可以保留的組件小心分割,並作適當貯存。」

透過規劃署現正進行的「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政府將積極鼓勵公眾參與,找出最適合重置皇后碼頭的位置。

發言人說:「我們不排除在原址重組皇后碼頭的可能性,規劃署將於今年稍後時間,以模型和其他說明材料,向公眾介紹重組碼頭位置和設計意念的不同方案,以方便他們發表意見。」

共建維港委員會將會積極參與「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的工作,委員會主席為李焯芬教授,而成員則包括來自不同專業機構、環保組織和關注海港團體推舉的代表。

他說:「從較宏觀的角度,政府完全理解公眾在天星碼頭和皇后碼頭事件中表達出對文物的情感。行政長官在行政長官選舉期間提出的施政藍圖中已承諾將會更新現行的文物保護政策、增撥資源加文物保護,並會更廣泛、更深入諮詢社會各界意見。」

「新成立的發展局會履行行政長官的施政藍圖。發展局局長有責任就發展、環境和文物保育之間作出平衡,而局長作為古物事務監督的法定角色將有助她有效地履行這項工作。在早階段讓社會大眾參與,從而建立互信和了解,是確保發展和文物保育之間取得平衡,並可獲得最大公眾支持的唯一途徑。」

兩名本土行動成員於七月三十日,向高等法院就古物事務監督沒有將皇后碼頭列為法定古蹟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林文翰在星期二(八月七日)聆訊案件後,在今早作出裁決。

2007年8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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