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各位委員:

  很高興出席今天的會議,向大家匯報房屋委員會就協助一些現居於殘破樓宇的長者業主的最新情況。

  房屋委員會特地為有住屋需要的長者設立多項優先編配公屋安排,一方面希望縮減他們輪候公屋的時間,另一方面,他們亦可選擇市區單位,以便可入住熟悉的社區,安享晚年。

  公屋計劃的目的是透過提供資助房屋協助未能負擔租住私人樓宇的家庭。原則上,擁有物業的業主並不合乎申請公屋的資格。但在現實生活中,有部分長者業主因年事漸高,身體狀況已大不如前,甚至行動不便。即使擁有物業,但由於他們現居的樓宇缺乏妥善維修、管理或升降機服務,出現了不少起居方面的困難,以致這些舊式物業未能完全切合長者目前的住屋需要。

  有見及此,房屋委員會於去年五月推出特惠安排,在維持公屋申請人不得擁有物業的規定之同時,行使彈性,讓有需要的長者業主以暫准租用形式入住「長者住屋」,即時解決他們的起居困難。

  房屋署總結過去數月執行特惠計劃的經驗,亦察覺部分長者可能有個別的特殊原因而不適宜入住「長者住屋」。為了切合他們的情況,我們可酌情安排該等人士入住設有獨立廚廁的公屋單位。透過以上的彈性安排,我們能夠同時確保適當運用公屋資源,及適切地處理長者業主的起居困難。由於上述的酌情安排推出的時間尚短,我們會視乎計劃的運作情況及執行經驗,在有需要時進行全面檢討。

  其實,舊樓長者業主所面對的問題可從多方面手處理。除了上述的特惠暫住公屋安排外,政府及其他機構推行以下多項措施和服務,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協助:

一、 屋宇署、市區重建局及房屋協會推行不同的貸款計劃,協助業主進行樓宇安全維修。房屋協會於二月推行了「樓宇管理維修綜合計劃」,預留三十億元協助舊樓業主管理和維修物業,相信不少長者業主可受惠於這項新計劃;

二、 社會福利署及非政府機構為長者提供各種社區及家居的支援服務,照顧不同長者的起居需要;及

三、 一些面對特殊困難,而又不能全權處理其物業的長者,我們亦會仔細了解他們的生活問題,如有需要,可考慮酌情透過體恤安置,安排他們入住公屋。

  另一方面,房屋委員會就適用於長者住戶的申請公屋資產限額進行檢討,並於本月十四日通過為長者住戶另設一個相等於一般家庭兩倍的輪候冊資產限額。儘管此項措施並非特別為長者而設,但相信可令有需要的長者較容易符合申請公屋的資格。對於過去部分擔心出售物業後資產總值或超越既定限額的長者業主來說,他們可視乎新訂的資格準則和自己的實際情況,考慮申請入住公屋的需要。

  由於我要趕赴一個研討會而未能參予餘下的討論,我的同事以及房屋協會的代表稍後會詳細回答各位的問題。

  多謝主席。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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