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否決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改劃土地用途要求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在今日(四月八日)會議上,考慮三份改劃西南九龍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內西九龍文娛藝術區土地用途的要求。該些要求是要把該區由「其他指定用途」註明「藝術、文化、商業及娛樂用途」改劃為「綜合發展區(文化發展)」用地。城規會經過審慎考慮後,決定否決有關申請。

城規會知悉倡議者關注城規會就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的規劃,採用「兩階段圖則制訂程序」的合法性,及他們要求改劃該幅四十公頃土地為「綜合發展區(文化發展)」地帶,使城規會能通過規劃申請制度全面規管該區的發展。

城規會發言人表示:「就有關採用「兩階段圖則制訂程序」的合法性,事實上城規會較早前已向一位倫敦的御用大律師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確認這程序合乎法理及在城市規劃條例所賦予的權力之內。」

城規會注意到在其二零零三年五月的會議上,在考慮將該區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時,已就該用途與「綜合發展區」地帶的優劣作詳細比較。隨後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當城規會考慮西南九龍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刊憲後所收到反對改劃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為「其他指定用途」的意見時,亦再就兩地帶的優劣作比較,但最後仍決定不接納反對意見。

城規會發言人說:「在今日的會議上,委員再次確定由於該發展項目的獨特性及龐大規模,在規劃各項土地用途的整體布局上,將該區劃為「其他指定用途」地帶,已充分反映該區大體的土地用途及規劃意向。」

「為了讓建議者在構想文娛藝術區的各項發展規範時有更大彈性,故對各項發展均作全面規劃管制的「綜合發展區」未必合適。」

城規會發言人補充:「由於西九龍文娛藝術區仍正在諮詢階段,委員不認為有任何新的理據或情況,足以令城規會改變過往的決定。」

政府承諾會將屬意的發展方案呈交城規會考慮及同意;而與中選者簽署臨時協議後,會將協定計劃的內容,加入分區計劃大綱圖內,並根據城規條例,將修訂公布供公眾查閱。此安排可讓公眾人士有機會在這個第二階段的圖則修訂過程中表達意見。當分區計劃大綱圖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後,任何更改(包括發展規範的更改)必須得到城規會同意,及再次公開讓市民查閱和提出意見。

城規會在今日會議上,亦有討論其中一名建議者要求城規會公開會議,聆訊其申請。城規會注意到在即將生效的2004年城市規劃(修訂)條例內,城規會將開放部分會議。但在修訂條例正式生效前,城規會必須遵從現時程序處理改劃要求。倡議人的建議亦會影響其他向城規會提出的改劃要求。若倡議人希望其申請能於公開會議中討論,倡議人可在修訂條例生效後再次提出。城規會已於今年二月審議倡議人類似的建議及已告之其決定。

二○○五年四月八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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