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上石禮謙議員就『立法會十一題:酒店房間供應量』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以下為今日(四月二十日)立法會會議上石禮謙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曾接獲不少旅遊業人士投訴,指現時三星級酒店房間數目不足,未能滿足日益增多的內地遊客的需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有否制訂短期及長期措施,以增加三星級酒店房間的供應量;若有,此等措施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關於在原本指定作工業用途的土地上發展酒店的申請,當局會否簡化此類申請的處理程序;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就問題的兩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政府認為酒店供應應由市場決定。政府一直密切留意酒店房間的供應,根據規劃署及香港旅遊發展局2004年12月的資料顯示,在2006年底酒店房間將較現時增加約14,000間,整體酒店房間的供應將由現時的39,000間增加至約53,000間。基於這些酒店發展項目的位置、設施和房間數目,估計在新增的酒店中,超過一半為中價酒店。這正反映市場能夠回應旅遊業的增長和市場趨勢的轉變,以滿足旅客的需求。政府會繼續留意酒店的供應。

(二)政府一向以有助營商的態度,改進規管,簡化程序,讓各行業經營者(包括酒店業)在較佳的營商環境下運作。

  在規劃方面,分區計劃大綱圖上有彈性的安排,以配合不同發展商的需要。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曾將不少位於工業區的工業用地改劃成「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並接獲不少在該些地帶內發展酒店的規劃許可申請。按照城市規劃條例的規定,城規會須在接獲申請後兩個月內考慮該宗申請。自2003年起,城規會批准了37項有關由工業用地改劃成「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內發展酒店的申請,地點包括黃竹坑、觀塘、新蒲崗和長沙灣。

  地政總署會根據規劃意向,處理由發展商提出的契約修訂的申請,以容許酒店發展,並按照現行政策收取補地價。

  在分區計劃大綱圖和地契條款許可的情況下,發展商可選擇在某土地上發展酒店或住宅。根據建築物(規劃)規例第23A條,建築事務監督可將用作旅館的建築物視作「非住用建築物」,以批准較高的地積比率及上蓋面積。這會提供誘因給予發展商興建旅館。

  當局將繼續研究簡化整個發展審批程序,包括處理在原本用作工業用途土地上發展酒店的申請、契約修訂的程序等,以減少程序上的重覆,加強審批效率。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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