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上譚香文議員就『立法會第七題:土地租契續期』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二日)立法會會議上譚香文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有地產發展商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院推翻地政總署拒絕為一幅將於2012年屆滿的土地租契續期的決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不獲地政總署延續現行租契年期,並以公開競爭方式批出的土地數目;當中有多少有關的現行承租人就此提出司法覆核;

(二) 估計在未來10年因租契期滿而需續期或以公開競爭方式批出的土地數目,以及當中將以公開競爭方式批出的土地數目;及

(三) 會否改變現行土地政策,把所有租契期滿的土地均以公開競爭方式重新進行拍賣或招標?

答覆:

主席:

  由於問題所指的個案現正進行司法覆核,政府不作評論。我就問題三部分的答覆如下:

(一) 過去五年,有七幅租契期滿的加油站用地以公開投標形式批出。該些承租人沒有提出司法覆核。

(二) 由於承租人通常是在有關土地租契期滿前兩年左右才會就是否希望續期提出申請,而政府亦需就個別個案作出考慮,故此未能作出估計。

(三) 按現行有關不可續期土地契約的續期政策,契約訂明不可續期契約於期滿後,會由政府,按照當時情況,全權酌情決定處理方法。

二○○五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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