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驗樓公眾諮詢今展開

政府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展開為期三個多月的強制驗樓公眾諮詢。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在公布有關計劃的公眾諮詢詳情時表示,政府認為推行強制驗樓計劃有其必要性和急切性。

他說:「今年初發布的『樓宇管理及維修』第一階段公眾諮詢結果顯示,大部分市民認同確保樓宇狀況良好,包括承擔所需費用,是業主的責任。而社會普遍傾向支持政府推行強制驗樓。」

政府是建基於這個共識,推出第二階段的「樓宇管理及維修」公眾諮詢,就擬議強制驗樓計劃的執行細則等諮詢市民。

政府擬訂有關計劃,是以五項原則為依歸:

(一) 計劃只涵蓋必要的檢驗項目,在保障公眾安全之餘,不會對業主造成沉重的負擔;
(二) 計劃必須簡單易明,易於遵行;
(三) 雖然業主有責任確保樓宇狀況良好,並負擔所需費用,但要讓有需要的業主得到適當的協助;
(四) 計劃會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以確保服務提供者的質素;及
(五) 計劃必須易於執行。政府應緊守「大市場、小政府」的原則,以減低社會整體因遵行計劃而付出的成本。

根據以上的原則,政府擬訂了以下的強制驗樓計劃細則:

*  私人樓宇樓齡達三十年或以上的業主均須聘請合資格人士(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檢驗樓宇和進行由檢驗人員所訂明的維修工程;
*  每七年驗樓一次,年期由屋宇署上次發出驗樓通知書予業主起計算;以及
*  檢驗項目主要涵蓋公用地方,如外牆、結構物、排水系統、消防安全樓宇組件及有即時危險的僭建物。

此外,鑑於今年發生了多宗窗戶墮下事故,政府除了即時推出多項措施協助業主維修窗戶,及加強公眾教育外,亦在今次的諮詢文件中,提出兩個以不同力度規管業主的強制驗窗方案,包括定期驗窗和要求業主在某時限內一次過檢驗窗戶。

由於窗戶數目龐大,加上要進行窗戶檢驗和維修時往往都要進入私人地方,而且需要考慮市民負擔和落實強制驗窗方案所牽涉的資源和實際的執行困難,因此政府會小心聽取各界意見後,才作出決定。

為了讓業主更容易進行驗樓和加強窗戶安全,政府會推出一系列支援措施,包括確保服務提供者的專業資格、向服務提供者發出指引及訂明檢驗和維修的標準、審核所提交的報告、為業主編印檢驗及修葺須知,以及請非政府機構印發收費水平指南等。

政府亦會考慮設立由非政府機構運作的自願樓宇評級計劃,利用市場力量,讓管理及維修良好的樓宇可獲優良評級和嘉許,及考慮豁免於強制驗樓計劃。

此外,政府會積極研究進一步改善現有解決樓宇管理維修糾紛的機制,以及另設一個簡單的解決糾紛渠道的需要和可行性。由於此課題牽涉許多複雜的法律和資源上的考慮,政府會細心聆聽市民的意見後,才決定未來方向。

孫明揚說:「政府在過去多個月已落實一連串短期及中期措施,這些支援計劃深受公眾歡迎,並展現了妥善保養樓宇的好處。」

他強調,在這個穩固的基礎上,政府會進一步為業主提供協助。

因應在深水埗推行的聯合辦事處試驗計劃有效地協助市民處理樓宇滲水問題,政府會推展一個為期三年的計劃,在多區設立同樣的聯合辦事處,由屋宇署及食物環境生署合作,協助業主解決有關問題。而香港房屋協會和市區重建局亦已同意再加強對業主的財務及技術支援,包括提高資助上限,幫助更多樓宇成立法團等。

若諮詢文件中的建議取得社會共識,政府便會馬上籌備立法工作,並期望在二○○七年將立法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強制驗樓公眾諮詢期至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止。諮詢期內,政府會就擬議的計劃與立法會、區議會、業界和專業團體交換意見,並於十一及十二月分別在上環、尖沙咀、荃灣及北區舉辦四場公眾諮詢大會,聽取市民的意見,詳情已載於諮詢文件。

諮詢文件及有關單張可於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屋宇署及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市民亦可瀏覽房屋及規劃地政局網頁 (http://www.hplb.gov.hk/)。

歡迎市民透過傳真(2845 3489)、電郵(bmm@hplb.gov.hk),或郵寄(香港花園道美利大廈九樓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市區更新組),提交意見。



2005年10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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