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合法及有效

政府發言人就保護海港協會今日(一月十七日)發出一封公開信,發表以下聲明:

「我們留意到到保護海港協會昨日(一月十六日)致函行政長官會及行政會議成員,提出基於終審法院在二○○四年一月九日就灣仔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的裁決,要求政府停止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

  我們注意到,二○○三年十一月完成的檢討顯示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可符合高等法院於二○○三年七月所訂的三項測試準則。鑑於終審法院最近訂明「有凌駕性的公眾需要」的單一測試準則,政府現正進一步檢討這項工程,並有信心工程可以符合終審法院所訂的測試準則。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二○○○年二月批准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網圖。其後立法會於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通過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的撥款申請,有關工程遂於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按照上述批示正式動工。工程涉及龐大的公帑,而第三者的利益亦已產生,工程計劃下的道路基建工程進度如有任何延誤,將會嚴重影響中區的交通情況。

  保護海港協會已獲准就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進行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將於二○○四年二月九至十二日進行聆訊。

  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的司法覆核尚待審結,為尊重法治的精神,政府已宣布將繼續暫停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合約下原定的海事打樁和填海工程。

  除非遭法庭撤銷,否則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及有關的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網圖依然合法和有效。政府尊重法治精神並必定會依法行事。」

二○○四年一月十七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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