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林鄭月娥就高等法院有關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的判決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以下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林鄭月娥今日(三月九日)就高等法院有關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的判決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各位大家好,我們今日非常高興歡迎高等法院就保護海港協會提出有關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的司法覆核的裁決,高等法院判政府勝訴。換句話說,確立了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的合法性及有效性。這個裁決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很大的欣慰,因為亦都將過去差不多整整一年有關填海工程的爭拗,可以說到今日告一段落。我們深切期望這些填海爭拗平息了之後,香港社會整體都能夠為香港的建設向前看。既然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合法、合情、合理獲得確立,我們亦會重新繼續這項填海工程,希望盡快能夠完成工程,建設相關的道路網絡及中環灣仔繞道,解決我們面對的中區灣仔以及整個港島北岸的交通擠塞問題。由於過去一段日子擱置部分海事工程,所以工程或多或少有延誤。拓展處的同事會與合約承建商馬上展開磋商,希望能夠盡快恢復全部的工程,亦都能夠盡我們的能力能夠追回延誤的一段時間。我在這裏重申,正如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先生在過去一段日子反覆強調,經過這一段日子,現時亦有了終審法院就保護海港條例最終的詮釋,政府是有很大的承擔去保護及保存維多利亞港,因為它是香港人一個非常重要的天然資產。所以除了即將復工的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及現時正在全面覆檢中的灣仔及東南九龍擬議的填海計劃,特區政府在維港內是不會再有任何填海工程。至於灣仔北的檢討,我們基本都是為了完成中環灣仔繞道,讓我們在港島北岸有一個完整的幹道,可以解決港島北岸的交通問題,而東南九龍的覆檢是以一個不需要填海為起點,但這是由於我們遷移機場而要處理剩餘下來的問題。在這裏我很高興宣布孫局長將會在短時間內委任一個共建維港的諮詢委員會。在過去一段日子,我們很高興看到整體社會建立了一個強而有力的共識,希望為保存及保護維多利亞港出一分力;大家希望有更多機會能夠參與規劃未來維港兩岸的工作。我們亦樂意見到這段日子有不少的民間團體措施及創意活動舉行了。孫局長及我本人都有參加過這些公開的活動。我們今次成立相當有廣泛代表性的共建維港諮詢委員會,希望在未來的日子裏面,能夠同市民攜手就維港現有的海旁及將來的海旁,在設計、土地用途等方面和大家攜手合作,為香港的市民帶來一個更加富活力及他們很易到達的維港。

記者:共建維港諮詢委員會會有甚麼代表?它是否有法定權力?與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權力及責任有什麼分別?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我們目前設計這個共建維港諮詢委員會是有相當廣泛代表性的,我們打算邀請對於維港的發展曾表達過一些很好的意見以及關注的團體提名他們的代表進入這個委員會,我們亦會委任一些區內的地區人士參與,當然亦有相關的部門一起進行這項工作。它是透過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向整個政府提供意見,主要的工作範圍分四方面。第一,由於我們會制訂一套清晰明確的指引來引導我們進行剩餘下來的兩個填海計劃,包括灣仔北及東南九龍,所以委員會其中一個重要責任,就是在初階段已經要參加這兩個覆檢,希望可以避免類似今次中環填海或灣仔北草圖在法定程序上出現的爭拗。第二方面,對於現行的海旁,我們亦會邀請這個委員會提供意見,如何可以在土地運用、規劃,甚至如何改善市民前往海旁區提供意見。第三方面,我們非常同意很多團體提出的意見,應該給市民多一點機會參與,所以我們亦邀請委員會與我們一起研究用甚麼方法讓市民參與,例如那一類公開活動。為了令委員會的工作比較順暢,我們在下一財政年度,即明日公布的財政預算案在我們的預留撥款中,我們已預留了數百萬元贊助這些由地區團體或專業團體舉行的活動。最後,很多人士關心將來的海旁管理應該如何進行?所以我們亦會邀請委員會就這方面給予意見,如有沒有私人機構可以參與將來在海岸兩旁的管理工作。

暫時我們覺得用這一種廣集意見、集思廣益,由團體及地區人士向政府提供意見落實執行,是一個比較可以快捷做得到的工作;反之,如果有些倡議要成立一個法定的管理局方面,第一,它會與政府很多部門的職責重疊;第二,在今天講求效益以及要節省資源的情況下,現時明顯是一個較好的做法。

記者:林太,可否說一說工程延誤了,索償問題會包括那方面?同時,如果保護海港協會方面仍然提出上訴,政府會否恢復打樁工程?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如果大家記得的話,在去年十月,高等法院駁回保護海港協會申請要停止我們的工程,當時我們亦是勝訴的,換句話說,在當時甚至一直以來,我們都是有法理基礎可以繼續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但是考慮到這次特別關於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的司法覆核,同時又考慮到市民的感情,所以我們把部分的海面工程,包括打樁及填海的工程暫時停下來。到今天有了高院的裁決,我們對於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的合法性得到確立,高院的裁決亦明確指出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在製圖,以至整個工程核准的過程中,是有非常強烈的理據,行政會議在覆核及在核准這些工程的程序亦是完全妥善,所以我們完全看不到有任何理由再把這項工程延誤下去。因為我們部分的延誤已經差不多有五個多月,關於索償方面,承建商直至今天為止仍未正式提出索償的要求,因為在過去數月,我們一直保持與承建商緊密聯絡,雙方都希望能夠盡早爭取全面復工,承建商亦非常有誠意希望能夠在這項工程做得圓滿。但無可否認在這五個多月的延誤過程,承建商承擔了一些額外開支,這包括在國內造了一些海堤的組件不能運港安裝,因為我們把當中一些的工程停頓下來,這亦包括在這期間他們仍然需要聘請工地的專業人員、技術人員,所以這是需要承建商按照合約的條款提供足夠的資料給我們的拓展部門,我們會研究合理地處理這次索償的問題。

記者:林太,政府有沒有時間表希望何時可以全面恢復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其實我們在今日有了清晰的裁決,我們馬上與拓展部門的同事會同合約承建商去按工作的程序有秩序地全面復工,但由於要重新動員或重新安排運輸物料,我們希望爭取最快,應該不會超過一個月,所有工序應可以全面恢復下來。

記者:委員會會否有人數的限制,以及你預計最快甚麼時候可以開始這項工作呢?政府是否擔心有些團體可能不想跟政府合作,對委員會的運作造成影響?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我們這個委員會的人數未完全確立下來,但相信有十多二十人,希望在一個月內能夠公布名單,我們都邀請了有關團體。我想在這裏特別一提,我們希望能夠邀請得到保護海港協會,亦都有一個代表能夠參與這個工作,但當然最終我們尊重各個團體,參與這個工作,但我們收到的回應,和看到民間近日提出的意見,都是希望政府成立這些有公眾參與的機制,所以我們相信應該大部分團體都樂意參與。

記者:委員會會否繼續討論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工程開展了便不是一個討論的項目了。但是大家不要忘記,我們常強調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中環灣仔繞道和相關的道路網絡,但由於中環灣仔繞道是以隧道形式來興建,所以在中環灣仔繞道上面的土地日後要交由委員會做設計和規劃的工作,怎樣去設計一個富活力的海濱長廊,怎樣能夠在上面又有適當供遊客或本地市民使用的設施,都是交由委員會提供意見的。多謝大家。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二○○四年三月九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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