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全面參與海港規劃檢討

  規劃署署長馮志強今日(三月十六日)說,政府將與社會各界攜手努力,全面檢討本港海旁地區的規劃發展。

  馮志強在「共創我們的海港區」午餐簡介會上致辭時表示,通過該全面檢討,政府與市民將一同制訂保護和建設維港的新綜合策略,為公眾和遊客締造一個連接方便、設計悅目並充滿生氣的海旁區。

  他指出,所有海港填海項目的法庭訴訟已告一段落,而填海的法律原則亦已十分清晰,政府與各界應重建合作,展望將來,邁向共同規劃維港新一章。

  他說:「維港是本港一致公認最寶貴的公有資產,現在,我們要同心合力,為如何建設及優化維港建立共識。」

  談及該項全面檢討的初步構想,馮志強表示,檢討內容有三大部分,每個部分都讓公眾全面參與。

  他說,第一部分檢討涉及重新審視現有海港規劃原則和整體規劃大綱,有關原則和大綱於二○○三年完成的海港規劃研究內制訂,早於維港填海工程出現法律訴訟之前。

  政府會考慮公眾對海港規劃原則和大綱的意見,然後進入檢討的第二及第三部分,即如何改善現有海旁和如何規劃新填海區。

  他說:「在第二部分的檢討裏,我們可集中研究現有海旁區長遠發展潛力及適合的土地用途,並探討提升這些地區公眾吸引力所應採取的即時行動。」

  「至於第三部分,也就是新填海計劃,我在此重申大家已知的政府立場,除了中環第三期工程、灣仔北和東南九龍外,維港範圍內不會再有填海工程。」

  「關於灣仔北和東南九龍,我們很快會展開進一步研究,確保日後如有任何填海的建議,這些計劃亦必須完全符合保護海港條例內『凌駕性公眾需要』的測試。」

  馮志強承諾,政府進行概念性規劃時即開始諮詢公眾,屆時會舉辦公開論壇與所有關注維港發展的人士和團體磋商。

  政府上周公布的共建維港諮詢委員會亦會是討論海旁規劃發展問題的一個重要部分。該委員會成員將來自社會不同界別。

  回顧填海引起的爭議,馮志強重申,政府與公眾期望一致,全力保護維港作為本港的一項特別公有資產和天然財產。

  他說,保護海港條例於一九九七年通過後,政府即主動修訂該條例,在一九九九年將條例涵蓋的範圍由中央海港擴展至整個維港。

  為尊重法例精神並根據市民期望,城市規劃委員會於一九九九年十月制定維港理想宣言,承諾把維港發展為富吸引力、朝氣蓬勃、交通暢通及象徵香港的海港,使它成為「港人之港」、「活力之港」。

  馮志強解釋,政府檢討七項源於一九八○年代的海港填海計劃後,決定只進行中環、灣仔和東南九龍填海項目,它們全部經過廣泛公眾諮詢,並於城規會聆聽反對意見和建議後被大幅度修訂。

  結果,東南九龍發展的填海面積由三百公頃減至一百三十公頃;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圖的填海面積由三十八公頃減至二十三公頃;灣仔則由四十五公頃減至二十八公頃。

  除了法定規劃過程外,規劃署亦透過海港規劃研究諮詢公眾對海港規劃的意見,該研究於一九九九年底展開,二○○三年初完成。

  馮志強說,社會對維港發展的意見和期望變化很快,規劃署會從中汲取經驗,日後的公眾諮詢會更具前瞻性和積極性。

  他說:「要實現還港於民的目標,我們要加強與市民大眾的對話,與所有關心維港發展的人士和團體建立伙伴關係。」

  「這種全民參與的討論必須坦誠公開,相互啟發。我們鼓勵顧及每個方面的均衡討論,須避免意氣之爭。」

二○○四年三月十六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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